新约圣经:启十七1~18


启 17章1节

拿着七碗的七位天使中,有一位来同我说话,说,你来,我要将坐在众水之上的[1][2]妓女所要受的[3]刑罚,指给你看。

17章1节注1

这里的“大”与太十三32的“大”相符。
 



启 17章1节

拿着七碗的七位天使中,有一位来同我说话,说,你来,我要将坐在众水之上的[1][2]妓女所要受的[3]刑罚,指给你看。

17章1节注2

这里的妓女是指背道的罗马天主教。妓女没有丈夫,这指明神从不承认他与背道的罗马教有任何的关系。
 



启 17章1节

拿着七碗的七位天使中,有一位来同我说话,说,你来,我要将坐在众水之上的[1][2]妓女所要受的[3]刑罚,指给你看。

17章1节注3

或,审判,定罪。
 



启 17章2节

地上的君王向来与她[1]行淫,住在地上的人喝醉了她淫乱的[2]酒。

17章2节注1

背道的召会所犯的,不是奸淫,即不贞配偶所犯的罪;乃是淫乱,即妓女所犯的罪。这比奸淫更为有罪。背道召会的淫乱,由她为利而与地上君王罪恶的关系所作成,正如妓女为利犯罪一样。背道的召会所犯的是属灵的淫乱,地上的君王直接与她行淫。
 



启 17章2节

地上的君王向来与她[1]行淫,住在地上的人喝醉了她淫乱的[2]酒。

17章2节注2

这里的酒指背道的召会与地上各政权邪淫关系上的异端道理,这些道理像酒一样,迷惑那些卷入她宗教的人。这就是她淫乱的酒,住在地上的人,间接的喝醉了这酒。
 



启 17章3节

我在[1]灵里,天使带我到[2]旷野去;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[3]朱红色的[4]兽上,那兽满了[5]亵渎的名号,有[6]七头十角。

17章3节注1

见一10注2。
 



启 17章3节

我在[1]灵里,天使带我到[2]旷野去;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[3]朱红色的[4]兽上,那兽满了[5]亵渎的名号,有[6]七头十角。

17章3节注2

旷野是荒漠之地。这指明背道的召会是在荒漠里,没有神所预备的水泉。天使把使徒约翰带到旷野,好给他看见,背道的召会是在这样的荒凉之地。
 



启 17章3节

我在[1]灵里,天使带我到[2]旷野去;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[3]朱红色的[4]兽上,那兽满了[5]亵渎的名号,有[6]七头十角。

17章3节注3

朱红就是深红,红是大龙的颜色。(见十二3注2。)这指明敌基督在外表上与撒但是一。
 



启 17章3节

我在[1]灵里,天使带我到[2]旷野去;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[3]朱红色的[4]兽上,那兽满了[5]亵渎的名号,有[6]七头十角。

17章3节注4

这里的兽兼指罗马帝国和敌基督。
 



启 17章3节

我在[1]灵里,天使带我到[2]旷野去;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[3]朱红色的[4]兽上,那兽满了[5]亵渎的名号,有[6]七头十角。

17章3节注5

几乎每一位该撒都自称是神,这实在亵渎神。
 



启 17章3节

我在[1]灵里,天使带我到[2]旷野去;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[3]朱红色的[4]兽上,那兽满了[5]亵渎的名号,有[6]七头十角。

17章3节注6

见十三1注3,十七9注1,10注1。
 



启 17章4节

那女人穿着[1]紫色和[2]朱红色的衣服,用[3]金子、宝石、珍珠为妆饰,手中拿着[4]金杯,盛满了可憎之物,[5]并她淫乱的污秽。

17章4节注1

紫色表征尊严带权柄。(参约十九2~3。)紫色是蓝色与红色的混合,表征属天之物与属地之物的混合。这就是背道召会的外表。
 



启 17章4节

那女人穿着[1]紫色和[2]朱红色的衣服,用[3]金子、宝石、珍珠为妆饰,手中拿着[4]金杯,盛满了可憎之物,[5]并她淫乱的污秽。

17章4节注2

朱红色,即深红色,是背道罗马教的特征,在梵谛冈到处可见,最显著的是在枢机主教(俗称红衣主教)的衣着上。
 



启 17章4节

那女人穿着[1]紫色和[2]朱红色的衣服,用[3]金子、宝石、珍珠为妆饰,手中拿着[4]金杯,盛满了可憎之物,[5]并她淫乱的污秽。

17章4节注3

金子、宝石、珍珠,是用以建造新耶路撒冷的材料,(二一18~19,21,)但那女人(背道的召会),不是用这些珍宝坚固的建造起来,只是配戴这些财宝为妆饰,在外表上炫耀自己。这是引诱人的骗术,也是这大妓女的外表虚饰。
 



启 17章4节

那女人穿着[1]紫色和[2]朱红色的衣服,用[3]金子、宝石、珍珠为妆饰,手中拿着[4]金杯,盛满了可憎之物,[5]并她淫乱的污秽。

17章4节注4

在表号上,金表征神神圣的性情。所以这里的金杯,指背道的召会在外表上的确有一些属神的东西,然而在里面,她的金杯却满了可憎之物,并她淫乱的污秽,满了拜偶像、异教的习俗、以及在异端的、宗教的关系上属撒但的事物。所以背道的罗马天主教虽有某些圣物,却在这些圣物上加了许多邪污的事物。
 



启 17章4节

那女人穿着[1]紫色和[2]朱红色的衣服,用[3]金子、宝石、珍珠为妆饰,手中拿着[4]金杯,盛满了可憎之物,[5]并她淫乱的污秽。

17章4节注5

并,或,就是。
 



启 17章5节

在她额上有名写着:[1]奥秘哉!大巴比伦,地上[2]妓女和[3]可憎之物的母。

17章5节注1

这里的奥秘,指明本章的大巴比伦不是十八章物质的巴比伦,乃是宗教的巴比伦。宗教的巴比伦,即背道的召会,她所是、所实行、所教导的,的确是奥秘的。
 



启 17章5节

在她额上有名写着:[1]奥秘哉!大巴比伦,地上[2]妓女和[3]可憎之物的母。

17章5节注2

妓女的母既是背道的召会,她的女儿,众妓女,就该是在基督教中一切不同的宗派和团体,他们多少持守背道之罗马教的教训、作法和传统。在纯正的召会生活中,没有背道的召会所遗传的邪恶。
 



启 17章5节

在她额上有名写着:[1]奥秘哉!大巴比伦,地上[2]妓女和[3]可憎之物的母。

17章5节注3

可憎之物是指偶像;(申七25~26;)背道的罗马教充满了偶像。
 



启 17章6节

我又看见那女人[1]喝醉了圣徒的血,和耶稣[2]见证人的血;我看见她,就大大的希奇。

17章6节注1

罗马教不直接杀害圣徒,乃是透过罗马帝国间接的杀害他们。她喝醉了圣徒的血,和耶稣见证人的血。
 



启 17章6节

我又看见那女人[1]喝醉了圣徒的血,和耶稣[2]见证人的血;我看见她,就大大的希奇。

17章6节注2

或,殉道者。圣徒是分别出来,圣别归神,至死为神过圣别生活的人。见证人是主耶稣的活见证,也是至死忠信的。耶稣的见证人也是圣徒;然而,圣徒也许只是过着分别、圣别的生活,不随从背道的召会,却不挺身而出作见证,反对罗马教的背道,像见证人安提帕(二13)所作的。
 



启 17章8节

[1]你所看见的兽,先前有,如今没有;它将要从无底坑里上来,又要[2]去到灭亡。凡住在地上,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生命[3]册上的,见那先前有,如今没有,将来还要有的兽,就必希奇。

17章8节注1

兽就是敌基督,在约翰写本书之前,是以该撒尼罗的身分出现,所以说“先前有;”但在约翰写本书时,尼罗已经死了,所以说“如今没有。”它将要从无底坑里上来,含示尼罗的灵现今是在无底坑里,并且将要从无底坑里上来,附着被杀且复苏之敌基督的身体,如十三3所指明的。
 



启 17章8节

[1]你所看见的兽,先前有,如今没有;它将要从无底坑里上来,又要[2]去到灭亡。凡住在地上,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生命[3]册上的,见那先前有,如今没有,将来还要有的兽,就必希奇。

17章8节注2

指敌基督要灭亡,如十九20,二十10所描述的,就是要被扔在火湖里。
 



启 17章8节

[1]你所看见的兽,先前有,如今没有;它将要从无底坑里上来,又要[2]去到灭亡。凡住在地上,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生命[3]册上的,见那先前有,如今没有,将来还要有的兽,就必希奇。

17章8节注3

直译,书卷。
 



启 17章9节

在此需要有智慧的心思。那七头就是女人所坐的[1]七座山,

17章9节注1

罗马城建造在七座山上,这七座山是由妓女所骑之兽的七头所表征。
 



启 17章10节

又是[1]七位王。五位已经倾倒了,一位还在,另一位还没有来到,他来的时候,必须存留片时。

17章10节注1

七位王指罗马帝国十二位该撒中的七位该撒。前五位已经倾倒了,就是不得善终;(士三25,撒下一10,25,27;)这五位是犹流(Julius)、提庇留(Tiberius)、加利古拉(Caligula)、革老丢(Claudius)和尼罗(Nero)。在约翰写本书之前,他们都已经被杀或自杀了。第六位,多米田(Domitian),后来也遭杀害,但约翰写本书时,他还活着,所以这里说他还在。另一位,即第七位,就是敌基督,当时还没有来到。他来的时候,必须存留片时,然后被杀,并凭第五位,就是尼罗的灵复苏,成为第八位。
 



启 17章11节

那先前有,如今没有的兽,[1]就是第八位;它是出于那七位,且要去到灭亡。

17章11节注1

敌基督是要来的第七位该撒,但也是第八位。照十三3看,敌基督要被杀并要复苏。复苏时,尼罗(第五位该撒)的灵要从无底坑里(就是撒但被摔在地上时─十二10,13)上来,进入敌基督(第七位该撒)已死的身体,使那尸首有生气得复苏,冒仿基督的复活。这由第五位和第七位该撒所组成的,就是第八位。因此,他是出于那七位,有第七位的身体和第五位的灵,所以更能干、更聪明,更有能力迷人、惑人、诱人,把那些不信基督的人全都骗去。难怪人看见这样一位奇特的人物,都觉得希奇而跟从他。(8,十三3。)
 



启 17章12节

你所看见的那十角,就是[1]十王,他们还没有得国;但他们要和兽同得权柄,作王一个小时。

17章12节注1

在大灾难之前,复兴的罗马帝国有十王要兴起,他们要与敌基督合一,抵挡神,并逼迫神的百姓─犹太人和基督徒。这十王被比喻为尼布甲尼撒所梦见大像的十个脚趾,(但二42,)他们和他们的国都要归顺敌基督。(17。)
 



启 17章13节

他们[1]心意一致,将自己的能力权柄给那兽。

17章13节注1

指心思发表成为意见。
 



启 17章14节

他们要与羔羊[1]争战,羔羊必胜过他们,因为羔羊是万主之主,万王之王。同着羔羊的,就是蒙召[2]被选忠信的人,也必得胜。

17章14节注1

这里的争战,就是十九11~21所说的,也就是在哈米吉顿的大战。(十六14,16。)
 



启 17章14节

他们要与羔羊[1]争战,羔羊必胜过他们,因为羔羊是万主之主,万王之王。同着羔羊的,就是蒙召[2]被选忠信的人,也必得胜。

17章14节注2

被选是在蒙召之后题起。蒙召就是得救,被选是凭得胜的生活蒙主称许。今天被召的多,将来选上的少。(太二二14。)
 



启 17章15节

天使又对我说,你所看见那妓女坐着的[1]众水,就是多民族、多群众、多邦国、多方言。

17章15节注1

那妓女坐在众水,就是多民族、多群众、多邦国、多方言之上,这应验于背道的罗马教凌驾世界各民族、各邦国之上的史实。
 



启 17章16节

你所看见的那十角与兽,必[1]恨这妓女,使她荒凉赤身,又要吃她的肉,用火将她烧尽。

17章16节注1

那十角与兽,必恨这妓女,使她荒凉,这是说,敌基督和十王要逼迫背道的罗马教,这要发生于大灾难的起头。(见十四8注2。)他们要使罗马教荒凉赤身,毁灭她,夺她的财富,将她暴露无遗;他们要吃她的肉,杀害她的肢体;且用火将她烧尽,彻底除灭她。这也指明本章所说的大巴比伦,是宗教的巴比伦。
 



启 17章17节

因为[1]神将意念放在诸王的心中,要他们行他的[2]心意,并心意一致,且把自己的国给那兽,直等到神的话都成就了。

17章17节注1

敌基督和他的十王毁灭背道的罗马教,乃是出于神。这样的遭毁灭,不该视为殉道,乃该视为神报应的审判。
 



启 17章17节

因为[1]神将意念放在诸王的心中,要他们行他的[2]心意,并心意一致,且把自己的国给那兽,直等到神的话都成就了。

17章17节注2

心意,见13注1。
 



启 17章18节

你所看见的那[1]女人,就是[2]有国权辖管地上众王的大城。

17章18节注1

16节的“妓女”指宗教的巴比伦,表征罗马教;这里的“那女人”指物质的巴比伦,表征罗马城。这城称为“有国权辖管地上众王的大城。”约翰写本书时,罗马是有国权辖管地上众王的城。敌基督和他的十王所恨的是妓女─罗马教,并不是那女人─罗马城,那是他们行政的基地。
 



启 17章18节

你所看见的那[1]女人,就是[2]有国权辖管地上众王的大城。

17章18节注2

直译,在地上众王之上立(有)国的大城。
 


旧约圣经:番一1~ 三20


番 1章1节

当犹大王亚们的儿子约西亚在位的日子,耶和华的话临到希西家的玄孙,亚玛利雅的曾孙,基大利的孙子,古示的儿子[1]西番雅。

1章1节注1

意,耶和华隐藏,或耶和华珍爱。这名字或许表征在耶和华发怒的日子,被耶和华隐藏起来,作为他的珍宝。(二3。)西番雅是古示的儿子,是王室的后裔,与希西家和约西亚这两位好的犹大王有亲属关系。

 本书的中心思想是:耶和华对以色列和列国乃是审判并拯救的神,结果带进他在以色列中的掌权,(三15下,)并带进以色列在复兴时的歌唱和喜乐。(三14。)耶和华审判以色列,也审判列国;他拯救列国,也拯救以色列。他的审判和他的拯救都是普遍的。耶和华对以色列和列国的审判,并他对外邦和以色列的拯救,都有特别的次序。他的审判先临到以色列,再临到列国;(参彼前四17上;)但他的拯救却先临到外邦人,再临到以色列。(罗十一11,25~26。)
 



番 1章5节

与那些在房顶上敬拜天上万象的,并那些敬拜耶和华,指着他起誓,又指着[1]玛勒堪起誓的,

1章5节注1

见耶四九1注2。
 



番 1章7节

你要在主耶和华面前静默无声,因为[1]耶和华的日子近了;耶和华已经预备[2]祭物,将他所召的分别为圣。

1章7节注1

见珥一15注1。
 



番 1章7节

你要在主耶和华面前静默无声,因为[1]耶和华的日子近了;耶和华已经预备[2]祭物,将他所召的分别为圣。

1章7节注2

神已将他有罪的选民预备为祭物,交给入侵的迦勒底军队;(结三九19~20,耶二五9;)迦勒底人是他所召来并分别为圣的。迦勒底军队是蝗虫,(珥一4,)要毁灭以色列;这毁灭就是他们来吃祭物。
 



番 2章1节

[1]无耻的国民哪,你们要聚集,聚集一起,

2章1节注1

1~3节是申言者对无耻之以色列民的警告,要他们趁耶和华的烈怒尚未临到以先,聚集一起,向耶和华悔改。
 



番 2章3节

地上一切遵行耶和华[1]典章的卑微人哪,你们都当寻求耶和华。当寻求公义,寻求卑微,或者在耶和华发怒的日子,可以隐藏起来。

2章3节注1

或,判决。
 



番 2章12节

[1]古实人哪,你们也必被我的刀所杀。

2章12节注1

即埃提阿伯人(衣索匹亚人。)
 



番 3章1节

[1]悖逆、污秽、欺压的城有祸了!

3章1节注1

1~7节所说耶路撒冷的堕落,是神进来审判、改正、并惩治他们的原因。
 



番 3章2节

她不听从[1]命令,不领受管教,不信靠耶和华,不亲近她的神。

3章2节注1

直译,声音。
 



番 3章9节

那时,我必使万民改用[1]纯洁的语言,好叫他们都呼求我耶和华的名,[2]同心合意的事奉我。

3章9节注1

使万民改用纯洁的语言,是指耶和华在复兴的时候(太十九28,徒三21)对外邦的拯救。改变一个民族的语言就是改变他们的文化,因为文化与语言是密不可分的。所有民族原来的语言都是污秽、不纯洁的。一个民族的语言变得纯洁,指明他们彻底得救了。
 



番 3章9节

那时,我必使万民改用[1]纯洁的语言,好叫他们都呼求我耶和华的名,[2]同心合意的事奉我。

3章9节注2

同心合意的,直译,用同一肩膀。
 



番 3章10节

向我祈求的,就是我所分散的女子,必从[1]古实河外将素祭带来给我。

3章10节注1

即埃提阿伯(衣索匹亚。)
 



番 3章15节

耶和华已经除去你的刑罚,赶走你的[1]仇敌;[2]以色列的王耶和华在你中间,你必不再[3]看见灾祸。

3章15节注1

有些古卷作,众仇敌。
 



番 3章15节

耶和华已经除去你的刑罚,赶走你的[1]仇敌;[2]以色列的王耶和华在你中间,你必不再[3]看见灾祸。

3章15节注2

耶和华对以色列的拯救,是使基督在复兴的时候作以色列的王。在这救恩里,耶和华的搭救(10~13,15~20)带进以色列的歌唱和喜乐。(14。)
 



番 3章15节

耶和华已经除去你的刑罚,赶走你的[1]仇敌;[2]以色列的王耶和华在你中间,你必不再[3]看见灾祸。

3章15节注3

另作,惧怕。
 



番 3章18节

我必聚集那些属你,为所定的大会愁烦的人,[1]他们担负了羞辱。

3章18节注1

他们,直译,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