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约圣经:约壹一1~二11
约壹 1章1节
[1]论到那[2]从起初原有的[3]生命之[4]话,就是我们所听见过的,我们亲眼所看见过的,我们所[5]注视过,我们的手也[6]摸过的;
1章1节注1
保罗的职事是要完成神新约经纶的神圣启示,(西一25~27,)就是三一神在基督里成了赐生命的灵,产生基督的众肢体,以构成并建造基督的身体,使三一神在宇宙中得着完满的彰显─神的丰满。(弗一23,三19。)保罗的著作大约完成于主后六十七年。在他离世前后,他的完成职事就受到背道的损坏。过了四分之一世纪,约在主后九十年,约翰的著作出来了。他的职事不仅是要修补受了破损的保罗职事,更是要给旧约和新约、福音书和书信,全部的神圣启示作一终结。这样一个职事的中心点,乃是神圣生命的奥秘。约翰福音是福音书的终结,揭示主耶稣基督的身位和他工作的奥秘。约翰的书信,特别是约翰一书,是书信的终结,揭开神圣生命交通的奥秘,就是神的儿女与父神,并神的儿女彼此之间交通的奥秘。然后,约翰的启示录是新旧两约的总结,启示基督是神儿女生命的供应,使他得彰显,以及他是三一神宇宙行政的中心这个奥秘。这里约翰用“那”开始他的书信,并揭开神圣生命里交通的奥秘。他没有用人称代名词说到主,含示他所要揭开的乃是奥秘的。
约壹 1章1节
[1]论到那[2]从起初原有的[3]生命之[4]话,就是我们所听见过的,我们亲眼所看见过的,我们所[5]注视过,我们的手也[6]摸过的;
1章1节注2
这里的从起初,与约翰福音的太初不同。(约一1。)太初,是追溯到创造之前已过的永远;从起初,是从创造以来。这指明约翰的书信是接续他的福音书,论到信徒对神圣生命的经历。在福音书里,约翰指出罪人得着永远生命的路,乃是相信神的儿子。在书信里,他指出那些已经得着神圣生命的信徒,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享受这生命的路,乃是住在神的儿子里面。在启示录里,他揭示永远生命的终结作信徒在永世里完满的享受。
“从起初”原文在约翰福音用了四次,在本书信用了八次,在约翰二书用了二次。在约八44,约壹一1,二13~14,三8,是用在绝对的意义上;在约六64,十五27,十六4,约壹二7、24(二次),三11,约贰5、6,是用在相对的意义上。
约壹 1章1节
[1]论到那[2]从起初原有的[3]生命之[4]话,就是我们所听见过的,我们亲眼所看见过的,我们所[5]注视过,我们的手也[6]摸过的;
1章1节注3
约翰的著作乃是说到奥秘的书。在本书信,生命,就是神圣的生命,永远的生命,那分赐到在基督里的信徒、并住在他们里面神的生命,是第一个奥秘。(2,二25,三15,五11,13,20。)由这个奥秘产生另一个奥秘,就是神圣生命交通的奥秘。(3~7。)然后是三一神膏油涂抹的奥秘。(二20~27。)接着是住在主里面的奥秘。(二27~28,三6,24。)第五是神圣出生的奥秘。(二29,三9,四7,五1,4,18。)第六是神圣种子的奥秘。(三9。)最后是水、血与那灵的奥秘。(五6~12。)
约壹 1章1节
[1]论到那[2]从起初原有的[3]生命之[4]话,就是我们所听见过的,我们亲眼所看见过的,我们所[5]注视过,我们的手也[6]摸过的;
1章1节注4
这就是约一1~4、14所说到的“话,”这话在创世以前在永远里就与神同在,并且就是神;他在时间里成为肉体,生命就在他里面。这话就是基督神圣的人位,是神一切所是的说明、解释和彰显。生命在他里面,并且他就是生命。(约十一25,十四6。)“生命之话”这辞,在原文指明话就是生命。那人位就是神圣的生命,永远的生命,是我们摸得着的。这里题到“话,”指明本书信乃是约翰福音的延续和发展。(参约一1~2,14。)
约壹 1章1节
[1]论到那[2]从起初原有的[3]生命之[4]话,就是我们所听见过的,我们亲眼所看见过的,我们所[5]注视过,我们的手也[6]摸过的;
1章1节注5
指有意的注视。
约壹 1章1节
[1]论到那[2]从起初原有的[3]生命之[4]话,就是我们所听见过的,我们亲眼所看见过的,我们所[5]注视过,我们的手也[6]摸过的;
1章1节注6
先是听见过,继而看见过;看见过以后,又注视过,就是有意的注视过;并且摸过,就是用手触摸过。这些辞句指明,生命的话不仅是奥秘的,并且因着成为肉体,也是摸得着的。这奥秘的生命之话,不仅在他复活以前,在他的人性里被人摸过,(可30,五31,)也在他复活以后,在他属灵的身体里(林前十五44)被人摸过。(约二十17,27。)当时有一种异端,否认神的儿子成为肉体,(四1~3,)因此需要这样有力的辞句,指明主在他可摸的人性里实在的本质。
约壹 1章2节
(这[1]生命已经[2]显现出来,我们也看见过,现在又作见证,将原[3]与[4]父同在,且[5]显现与我们[6]那永远的生命传与你们;)
1章2节注1
这指明“生命”与前节“生命之话”是同义辞,二者都是指基督神圣的人位;他在永远里与父同在,在时间里藉着成为肉体显现出来,是使徒所看见过,又作见证,并传与信徒的。
约壹 1章2节
(这[1]生命已经[2]显现出来,我们也看见过,现在又作见证,将原[3]与[4]父同在,且[5]显现与我们[6]那永远的生命传与你们;)
1章2节注2
这永远生命的显现,是藉着基督的成为肉体;约翰在他的福音书里有力的强调这点,(约一14,)把它当作抗毒剂,使信徒预防那说基督不是在肉体里来的异端。这样的显现与摸得着相符,再一次指明主人性具体的性质;主这人性乃是新约经纶里神圣生命的显现。
约壹 1章2节
(这[1]生命已经[2]显现出来,我们也看见过,现在又作见证,将原[3]与[4]父同在,且[5]显现与我们[6]那永远的生命传与你们;)
1章2节注3
原文含示在与父的联结并交通里生活行动。那是子的永远生命,在永远里不仅与父同在,并且在与父的联结并交通里生活行动。这辞与约一1~2者同。
约壹 1章2节
(这[1]生命已经[2]显现出来,我们也看见过,现在又作见证,将原[3]与[4]父同在,且[5]显现与我们[6]那永远的生命传与你们;)
1章2节注4
父是永远生命的源头,子从父并同父显现出来,成为永远生命的彰显,给父所拣选的人有分并享受。
约壹 1章2节
(这[1]生命已经[2]显现出来,我们也看见过,现在又作见证,将原[3]与[4]父同在,且[5]显现与我们[6]那永远的生命传与你们;)
1章2节注5
永远生命的显现包含将生命启示并分赐给人,为要把人带进永远的生命里,带进与父生命的联结并交通里。
约壹 1章2节
(这[1]生命已经[2]显现出来,我们也看见过,现在又作见证,将原[3]与[4]父同在,且[5]显现与我们[6]那永远的生命传与你们;)
1章2节注6
直译,那生命那永远。这生命是指神属灵的生命,不是指人属魂的生命,也不是指人肉身的生命。(见罗五17注3。)永远不仅是指时间上永远长存,无穷无尽,也是指品质上绝对完美完全,毫无短缺瑕疵。这样的辞句着重神圣的生命,即永远之神的生命,那永远的性质。使徒看见过这永远的生命,现在又作见证,并且将这生命传与人。他们所经历的不是任何道理,乃是神的儿子基督这永远的生命;并且他们的见证和传讲不是出于神学或圣经知识,乃是出于这样一个实在的生命。
约壹 1章3节
我们将所[1]看见并听见的,[2]也传与你们,使你们[2]也可以与我们有[3]交通;而且我们的交通,又是与[4]父并与他儿子耶稣基督所有的。
1章3节注1
在1节先是听见,后是看见;这里正好相反。在领受启示时,听见是基本的;在传讲、传报时,看见应当是根基。我们所传讲的,该是我们对所听见之事的领略和经历。
约壹 1章3节
我们将所[1]看见并听见的,[2]也传与你们,使你们[2]也可以与我们有[3]交通;而且我们的交通,又是与[4]父并与他儿子耶稣基督所有的。
1章3节注2
使徒听见并看见永远的生命,然后将这生命传与信徒,使他们也可以听见并看见。藉着永远的生命,使徒享受了与父并与他儿子主耶稣的交通。他们渴望信徒也能享受这交通。
约壹 1章3节
我们将所[1]看见并听见的,[2]也传与你们,使你们[2]也可以与我们有[3]交通;而且我们的交通,又是与[4]父并与他儿子耶稣基督所有的。
1章3节注3
原文意一同参与,共同分享。交通乃是永远生命的流出,并且实际上,就是所有已经接受并得着神圣生命之信徒里面永远生命的流。这是新耶路撒冷里生命水的流所描绘的。(启二二1。)因此,所有的真信徒都在这交通里。(徒二42。)这交通是凭我们重生之灵里的那灵而得继续的,因此称为圣灵的交通(林后十三14)和(我们)灵的交通。(腓二1。)我们信徒乃是在这永远生命的交通里,有分于父与子所是、并为我们所作的一切;这乃是我们藉着那灵的交通,享受父的爱和子的恩。(林后十三14。)这样的交通首先是使徒在藉着那灵享受父与子上所得的分,因此称为使徒的交通,(徒二42,)以及本节我们(使徒)的交通,就是与父并与他儿子耶稣基督的交通。这是个神圣的奥秘。永远生命这奥秘的交通,应当视为本书信的主题。
交通在此指明把个人的利益,为着某一共同的目的,放在一边,并联于别人。因此,与使徒有交通,在使徒的交通里,并在使徒的交通里与三一神有交通,乃是放下我们个人的利益,联于使徒和三一神,为着完成神的定旨。按照约翰以下所写的,这定旨是双重的:(一)信徒因着住在三一神里面,得以在神圣的生命里长大;(二12~27;)并基于神圣的出生,过神圣之义与神圣之爱的生活,(二28~五3,)以胜过世界、死、罪、魔鬼和偶像;(五4~21;)(二)众地方召会为着耶稣的见证,得以建造起来成为灯台,(启一~三,)并终结完成于新耶路撒冷,作神完满的彰显,直到永远。(启二一~二二。)我们有分于使徒对三一神的享受,就是联于使徒和三一神,以完成神、使徒和所有信徒所共有三一神的神圣定旨。
约壹 1章3节
我们将所[1]看见并听见的,[2]也传与你们,使你们[2]也可以与我们有[3]交通;而且我们的交通,又是与[4]父并与他儿子耶稣基督所有的。
1章3节注4
这里只说到父与子,没有说到灵,因为那灵是隐含在交通里。事实上,永远生命的交通就是三一神─父、子、灵─分赐到信徒里面,作他们惟一的分,给他们享受,从今时直到永远。
约壹 1章4节
我们写这些事,是要叫[1]我们的[2]喜乐得以满足。
1章4节注1
有些古卷作,你们的。使徒的喜乐也就是信徒的喜乐,因为信徒是在使徒的交通里。
约壹 1章4节
我们写这些事,是要叫[1]我们的[2]喜乐得以满足。
1章4节注2
交通是永远生命的流出,喜乐(对三一神的享受)乃是这交通的结果,就是藉着那灵有分于父的爱和子的恩的结果。因着这种对神圣生命属灵的享受,我们在三一神里的喜乐就得以满足。
约壹 1章5节
[1]神就是[2]光,在他里面毫无[3]黑暗;[4]这是我们从他所听见,现在又报给你们的信息。
1章5节注1
在前面的经文里,是以明言说到父与子,而那灵是隐含在永远生命的交通里。这里是本书信首次说到神,并说到他是三一神─父、子、灵。这位神正如在福音的光中所启示的,乃是光。
约翰和其他早期门徒所听见的信息,无疑的,就是主耶稣在约八12和九5所说的话:他就是光。然而,约翰在这里说,这信息乃是神就是光。这指明主耶稣就是神,含示神圣三一的素质。
约壹 1章5节
[1]神就是[2]光,在他里面毫无[3]黑暗;[4]这是我们从他所听见,现在又报给你们的信息。
1章5节注2
“神就是光,”“神就是爱,”(四8,16,)以及“神是灵”(约四24)这样的辞句,不是作为隐喻,乃是作为叙述,用以指明并描述神的性质。在他的性质上,神是灵,是爱,也是光。灵是指神人位的性质,爱是指神素质的性质,光是指神彰显的性质。爱与光都与神是生命有关,这生命是属于灵的。(罗八2。)神、灵和生命,实际上乃是一。神就是灵,灵就是生命。在这样的生命里,有爱也有光。这神圣的爱向我们显明,就成了恩典;这神圣的光照在我们身上,就成了真理。约翰的福音书启示主耶稣将恩典和真理带给我们,(约一14,17,)使我们得着神圣的生命;(约三14~16;)约翰的书信揭示神圣生命的交通把我们带到恩典和真理的源头,就是神圣的爱与神圣的光。他的书信乃是他福音书的延续。在他的福音书里,是神在子里到我们这里来作恩典和真理,使我们成为神的儿女;(约一12~13;)在他的书信里,是我们这些儿女在父生命的交通里,往父那里去,有分于他的爱与光。(见四8注2。)前者是神出到外院子,在祭坛那里满足我们的需要;(利四28~31;)后者是我们进入至圣所,在约柜那里接触神。(出二五22。)这是对神圣生命更往前、更深的经历。在约翰的福音书里,我们因着信入子,接受了神圣的生命,接着就该在他的书信里,藉着这生命的交通,继续享受这生命。他全部的书信都是向我们揭示这一件事,就是藉着住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享受这生命。
约壹 1章5节
[1]神就是[2]光,在他里面毫无[3]黑暗;[4]这是我们从他所听见,现在又报给你们的信息。
1章5节注3
光是神在他彰显里的性质,照样黑暗是撒但在他邪恶作为里的性质。(三8。)感谢神,他已经拯救我们脱离撒但的黑暗,进入神圣的光里。(徒二六18,彼前二9。)神圣的光就是那在子里的神圣生命,在我们里面运行。这光照在我们里面的黑暗里,黑暗未曾胜过这光。(约一4~5。)我们跟从这光,就绝不在黑暗里行。(约八12。)照上下文看,这黑暗乃是罪的黑暗。(7~10。)
约壹 1章5节
[1]神就是[2]光,在他里面毫无[3]黑暗;[4]这是我们从他所听见,现在又报给你们的信息。
1章5节注4
除了前面经文里三件主要的事:生命、交通和喜乐以外,使徒从主所听见进一步的信息,乃是报给信徒,神就是光。
约壹 1章6节
我们若说我们[1]与神[2]有交通,却在黑暗里[3]行,就是[4]说谎话,不[5]行[6]真理了;
1章6节注1
与神有交通,等于与父并与他儿子耶稣基督有交通。(3。)这再一次含示神圣的三一。
约壹 1章6节
我们若说我们[1]与神[2]有交通,却在黑暗里[3]行,就是[4]说谎话,不[5]行[6]真理了;
1章6节注2
与神有交通,就是照着我们灵里那灵的涂抹,(二27,)在神圣生命的流里,与他有亲密而活的接触。这保守我们有分于并享受神圣的光与神圣的爱。
约壹 1章6节
我们若说我们[1]与神[2]有交通,却在黑暗里[3]行,就是[4]说谎话,不[5]行[6]真理了;
1章6节注3
指我们生活中一般的行动,即生活、行事、为人。下节者同。见加五16注2。在黑暗里行,意即习惯的在黑暗里行,就是在撒但邪恶作为的性质里生活、行事、为人。照二11看,在黑暗里行就等于实行罪。(三4,8。)
约壹 1章6节
我们若说我们[1]与神[2]有交通,却在黑暗里[3]行,就是[4]说谎话,不[5]行[6]真理了;
1章6节注4
说谎话是出于撒但;他是说谎者的父。(约八44与注3。)撒但的黑暗与神圣的光相对,撒但的谎话与神圣的真理相对。神圣的真理是神圣之光的彰显,照样,撒但的谎话乃是撒但黑暗的彰显。我们若说,我们与那是光的神有交通,却在黑暗里行,就是在撒但黑暗的彰显里说谎话,不在神圣之光的彰显里实行真理。本节是预防废弃道德律论者(Antinomians)的异端教训,他们教导人脱离道德律的约束,说一个人可以活在罪中,而同时与神有交通。
约壹 1章6节
我们若说我们[1]与神[2]有交通,却在黑暗里[3]行,就是[4]说谎话,不[5]行[6]真理了;
1章6节注5
直译,实行。指因着住(在一些事里)而习惯且持续的行(那些事);因此是实行的意思。这辞也用在二17、29,三4(二次)、7、8、9、10、22,五2,罗一32等处。实行真理乃是习惯的活真理,不是偶尔为之。
约壹 1章6节
我们若说我们[1]与神[2]有交通,却在黑暗里[3]行,就是[4]说谎话,不[5]行[6]真理了;
1章6节注6
原文意实际(与虚空相对)、确实、真确、真实、真诚。这是约翰个人独特的用辞,也是新约里一个深奥的辞,指神圣经纶的一切实际,作神圣启示的内容,由神的话传输并揭示如下:
(一)神,是光也是爱,成为肉体,作神圣事物─神圣生命、神圣性情、神圣能力、神圣荣耀等─的实际,给我们得着,使我们享受他作恩典,如约翰福音所启示的。(约一1,4,14~17。)
(二)基督,就是成为肉体的神,神格一切的丰满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他里面,(西二9,)好成为:(1)神与人的实际;(约一18,51,提前二5;)(2)旧约一切预表、表号、影儿的实际;(西二16~17,约四23,24与注4,5;)(3)一切神圣、属灵事物的实际,如神圣的生命与复活,(约十一25,十四6,)神圣的光,(约八12,九5,)神圣的道路,(约十四6,)智慧,公义,圣别,救赎(林前一30)等;因此,基督是实际。(约十四6,弗四21。)
(三)那灵,就是变化形像的基督,(林前十五45下,林后三17,)是基督的实际,(约十四16~17,十五26,)也是神圣启示的实际。(约十六13~15。)因此,那灵是实际。(五6。)
(四)神的话,作神圣的启示,不仅启示,更传输神与基督的实际,以及一切神圣、属灵事物的实际;因此,神的话也是实际。(约十七17与注3。)
(五)信仰(相信)的内容,即我们所信之事的具体元素,成了完满福音的实际;(弗一13,西一5;)这信仰的内容启示在整本新约里面。(林后四2,十三8,加五7,提前一1注1第一、二点,二4与注2,二7上,三15与注4,四3,六5,提后二15,18,25,三7~8,四4,多一1,14,帖后二10,12,来十26,雅五19,彼前一22,彼后一12。)
(六)关于神、宇宙、人、人与神的关系、以及人与人彼此的关系、人对神的责任等的实际,这些都是藉着受造之物和圣经所启示的。(罗一18~20,二2,8,20。)
(七)真实、可信、真诚、诚实、可靠、信实;就着神说,是神圣的美德,(罗三7,十五8,)就着人说,是人性的美德,(可十二14,林后十一10,腓一18,约壹三18,)并且是神圣实际的流出。(约四23~24,约贰1上,约参1。)
(八)实在或真实的事物、事情(事实)的真相或实情、实际、真确;与虚假、欺骗、伪装、伪善、错谬相对。(可五33,十二32,路四25,约十六7,徒四27,十34,二六25,罗一25,九1,林后六7,七14,十二6,西一6,提前二7下。)
以上所列八点,前五点是指素质上同一的实际。神、基督、那灵─神圣的三一─在素质上乃是一。因此,这三者是神圣实际之本质的基本元素,其实三者乃是一个实际。这一个神圣的实际,就是神的话这神圣启示的本质。因此,这个实际成了神圣话语中所启示神圣的实际,使神圣的话成为实际。神圣的话传输这一个神圣的实际作信仰的内容,而信仰的内容乃是整本新约所启示福音的本质,成为新约的实际,这也就是神圣三一的神圣实际。我们有分于并享受这神圣的实际,这实际就成为我们的真实、真诚、诚实、可靠,作我们行为上优越的美德,以彰显我们所凭以活着的神,就是实际的神;我们也成了过真理生活的人,毫无虚假或伪善,过一种与那藉着受造之物和圣经所启示之真理一致的生活。
真理这辞原文在新约里用了一百多次,每次出现的含意须由该处上下文断定。譬如在约三21,照上下文看,是指正直,(与邪恶相对─约三19~20,)就是人照着神的所是活在神里面,所显出的实际;正直也与神圣的光相符,这光就是那是真理源头的神,在基督里显现出来。在约四23~24,照该章上下文以及约翰福音的整个启示看,乃是指神圣的实际成了人的真实和真诚,(与不道德之撒玛利亚敬拜者的伪善相对─约四16~18,)好对神有真正的敬拜。神圣的实际乃是基督,他就是实际,(约十四6,)是旧约为着敬拜神之一切祭物的实际,(约一29,三14,)也是活水的泉源,就是赐生命的灵,(约四7~15,)给他的信徒享受并畅饮,成为他们里面的实际,最终成了他们的真实和真诚,藉此他们以神所寻找的敬拜敬拜他。在约五33和十八37,照约翰福音的整个启示看,是指那在神的儿子基督里所具体表现、启示并彰显的神圣实际。在约八32、40、44~46,照该章上下文看,是指启示在神的话里,(约八47,)并具体表现在神儿子基督里面(约八36)之神的实际,这实际释放我们脱离罪的辖制。(见约八32注1。)
在本节这里,真理是指在神圣的光这面所启示出来神的实际。这实际是5节里神圣之光的流出和实化。神圣的光是在神里面的源头,真理是神圣之光在我们里面的流出和实化。(见四8注2,参约三19~21。)当我们住在神圣的光中,(这光就是我们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所享受的,)我们就实行真理。(这真理就是我们在神圣的光中所实化的。)当我们住在源头中,这源头的流出就成了我们的实行。
约壹 1章7节
但我们若在光中行,如同神[1]在光中,就[2]彼此有交通,[3]他儿子耶稣的[4]血也[5]洗净我们一切的[6]罪。
1章7节注1
我们在光中行,但神是在光中,因为他就是光。“光是神住在其中的元素(参提前六16)…这样在光中行,如同神在光中,不是仅仅效法神…乃是我们日常的行事为人与神永远的所是,有同一的基本元素:不是效法,乃是生命气氛的一致与等同。”(Alford,阿福德。)
约壹 1章7节
但我们若在光中行,如同神[1]在光中,就[2]彼此有交通,[3]他儿子耶稣的[4]血也[5]洗净我们一切的[6]罪。
1章7节注2
我们在神的光中行事、生活时,我们就共同享受三一神,也共同有分于他神圣的定旨。神圣生命的交通带给我们神圣的光,并且神圣的光保守我们在交通里,就是保守我们对神有共同的享受,并且共同有分于神的定旨。
约壹 1章7节
但我们若在光中行,如同神[1]在光中,就[2]彼此有交通,[3]他儿子耶稣的[4]血也[5]洗净我们一切的[6]罪。
1章7节注3
“耶稣”这名是指流出救赎的血所需之主的人性;“他儿子”这名称是指使救赎的血永远有功效所需之主的神性。因此他儿子耶稣的血指明,这血乃是真正的人所流适当的血,为要救赎神堕落的造物,有神圣的保证为其永远的功效,这功效在空间上是普及各处的,在时间上是永远长存的。
约翰也用“他儿子耶稣”这名称,预防关于主身位的异端。有一派异端坚持主的神性,否认他的人性。“耶稣”这名称是人的名字,预防了这一
约壹 1章7节
但我们若在光中行,如同神[1]在光中,就[2]彼此有交通,[3]他儿子耶稣的[4]血也[5]洗净我们一切的[6]罪。
1章7节注4
我们活在神圣的光中,就在这光的光照之下,这光按着神的神圣性情,并藉着在我们里面神的性情,暴露我们一切的罪、过犯、失败和缺点,这些都是与他纯洁的光、完全的爱、绝对的圣,以及超越的义抵触的。这时,我们就在蒙了光照的良心里,觉得需要主耶稣救赎之血的洗净,这血便在我们的良心里洗净我们一切的罪,使我们与神并彼此之间的交通得以维持。我们与神的关系是牢不可破的,但我们与神的交通可能会中断。前者属乎生命,后者虽然也属乎生命,却是基于我们的生活。前者是无条件的,后者是有条件的。这有条件者需要靠着主的血不断的洗净才得维持。
在这段话里,有我们属灵生活的循环,由四件要紧的事物形成─永远的生命、永远生命的交通、神圣的光、以及神儿子耶稣的血。永远的生命产生永远生命的交通,永远生命的交通带进神圣的光,神圣的光增加对神儿子耶稣之血的需要,使我们更多得着永远的生命。我们越多得着永远的生命,这生命所带给我们神圣生命的交通就越多。我们越多享受神圣生命的交通,所得着神圣的光就越多。我们越多得着神圣的光,就越有分于耶稣之血的洗净。这样的循环,在神圣生命的成长上带我们向前,直到我们生命成熟。
约壹 1章7节
但我们若在光中行,如同神[1]在光中,就[2]彼此有交通,[3]他儿子耶稣的[4]血也[5]洗净我们一切的[6]罪。
1章7节注5
原文这动词的时态为现在式,指继续进行的行动,指明神儿子耶稣的血一直继续不断的洗净我们。这里的洗净是指主的血在我们良心里即时的洗净。在神面前,主救赎的血已经一次永远的洗净了我们,(来九12,14,)这洗净的功效在神面前持续到永远,无需重复。然而每当我们与神交通,良心蒙了神圣之光的光照,我们就必须在我们的良心里,一再的即时应用主的血常时的洗净。这即时的洗净是由母牛的灰调作除污秽之水的洁净所预表。(民十九2~10。)
约壹 1章7节
但我们若在光中行,如同神[1]在光中,就[2]彼此有交通,[3]他儿子耶稣的[4]血也[5]洗净我们一切的[6]罪。
1章7节注6
新约用单数的罪和复数的罪说到罪的问题。单数的罪是指内住的罪,从撒但藉着亚当进到人类里面,(罗五12,)是罗马书第二段,五12~八13(七5例外,那里是说到诸罪)所对付的。复数的罪是指罪的行为,即内住之罪的果子,是罗马书第一段,一18~五11所对付的。然而,本节单数的罪连同形容词“一切的,”不是指内住的罪,乃是指我们重生后所犯的每一个罪,(10,)这罪玷污我们原先被洗净的良心,在我们与神的交通中,需要主的血将其洗净。
我们单数的罪,就是我们性情里内住的罪,(罗七17,)已经藉着基督作我们的赎罪祭(利四,赛五30,罗八3,林后五21,来九26)解决了。我们复数的罪,就是我们的过犯,也已经藉着基督作我们的赎愆祭(利五,赛五三11,林前十五3,彼前二24,来九28)解决了。我们重生以后,还需要为我们性情里的罪,接受基督作我们的赎罪祭,如8节所指明的,也需要为我们行为上的罪,接受基督作我们的赎愆祭,如9节所指明的。
约壹 1章8节
我们若说自己[1]没有罪,便是[2]自欺,[3]真理就不在我们里面了。
1章8节注1
罪,原文,单数。没有罪,就是在我们的性情里,没有内住的罪。(罗七17。)这是智慧派的异端所教导的。使徒要信徒预防这虚假的教训。7~二2这段话,说到信徒重生以后的犯罪,这使他们与神的交通中断。信徒重生后,他们的性情里若没有罪,怎能在行为上犯罪?即使他们只是偶尔犯罪,不是习惯的犯罪,他们的犯罪就足以证明还有罪在他们里面作工;否则,他们与神的交通就不会中断。使徒在这里的教训也定罪了今天“完全论”的教训,这种教训认为从罪得释放的光景,是今生可以达到,或已经达到的;又废除了今天“拔罪根”的错误教训,这种教训误解了三9和五18的话,说重生之人的罪性已经连根拔除,所以他们不能犯罪。
约壹 1章8节
我们若说自己[1]没有罪,便是[2]自欺,[3]真理就不在我们里面了。
1章8节注2
或,带自己入歧途。说我们已经重生,所以没有罪(单数),便是自欺,否认了我们自己经历中真正的事实,因而带自己入歧途。
约壹 1章8节
我们若说自己[1]没有罪,便是[2]自欺,[3]真理就不在我们里面了。
1章8节注3
真理指福音里所传输已启示出来之神的实际,真实的事实,就如:神和一切神圣事物的实际,(这一切神圣事物全是基督─约一14,17,十四6,)基督和一切属灵事物的实际,(这一切属灵事物全是那灵─约十四17,十五26,十六13,约壹五6,)以及人光景的实际。(约十六8~11。)见6注6。这里特别指我们重生后,在与神的交通里,在神圣之光的光照下罪的光景。倘若我们说,我们重生以后就没有罪(单数),这样的实际,真理,就不在我们里面了;这也就是,我们否认了自己重生以后真实的光景。
约壹 1章9节
我们若[1]认自己的[2]罪,神是[3]信实的,是公义的,必要赦免我们的[2]罪,[4]洗净我们一切的[5]不义。
1章9节注1
这是指承认我们重生以后的罪(复数)和失败,不是指承认重生以前的罪(复数)。
约壹 1章9节
我们若[1]认自己的[2]罪,神是[3]信实的,是公义的,必要赦免我们的[2]罪,[4]洗净我们一切的[5]不义。
1章9节注2
原文,复数。
约壹 1章9节
我们若[1]认自己的[2]罪,神是[3]信实的,是公义的,必要赦免我们的[2]罪,[4]洗净我们一切的[5]不义。
1章9节注3
神在他的话上是信实的,(10,)在他儿子耶稣的血上又是公义的。(7。)他的话,就是他福音真理的话,(弗一13,)告诉我们,他要因着基督赦免我们的罪;(徒十43;)并且基督的血已经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,使他能赦免我们的罪。(太二六28。)我们若认自己的罪,他就要照着他的话,并基于那藉着耶稣之血的救赎,赦免我们,因为他必须在他的话上信实,并在耶稣的血上公义;否则,他就是不信实、不公义的。我们要得着他的赦免,就需要认罪。这种为了恢复与神交通的赦免,乃是有条件的,就是在于我们的认罪。
约壹 1章9节
我们若[1]认自己的[2]罪,神是[3]信实的,是公义的,必要赦免我们的[2]罪,[4]洗净我们一切的[5]不义。
1章9节注4
赦免我们,是释放我们,使我们脱离罪的亏欠;而洗净我们,是洗去我们不义的玷污。
约壹 1章9节
我们若[1]认自己的[2]罪,神是[3]信实的,是公义的,必要赦免我们的[2]罪,[4]洗净我们一切的[5]不义。
1章9节注5
不义与罪是同义辞。一切的不义都是罪。(五17。)二者都是指我们错误的行为。罪指明我们错误的行为对神对人的亏欠;不义指明我们错误行为的玷污,使我们与神与人都是不对的。亏欠需要神的赦免,玷污需要神的洗净。为着恢复我们与神中断的交通,使我们可以用没有亏欠的良心,(提前一5,徒二四16,)在不受打岔的交通中享受神,神的赦免与神的洗净都是我们所需要的。
约壹 1章10节
我们若说自己[1]没有犯过罪,便是以神为说谎的,他的[2]话就不在我们里面了。
1章10节注1
8节证明我们重生以后,里面仍有罪。本节进一步证明甚至我们外面还犯罪,尽管不是习惯的犯罪。我们在外面的行为上仍旧犯罪,因为我们在里面的性情中仍旧有罪。二者都证实我们重生以后罪的光景。使徒说到这样的光景时,使用代名词“我们,”表示没有把他自己排除在外。
约壹 1章10节
我们若说自己[1]没有犯过罪,便是以神为说谎的,他的[2]话就不在我们里面了。
1章10节注2
指神启示的话,就是真理的话,(弗一13,约十七17,)这话传输神新约经纶的内容,与8节的真理是同义辞。在这话中,神暴露了我们重生前与重生后真实有罪的光景。我们若说我们重生以后没有犯过罪,便是以神为说谎的,否认了他启示的话。
约壹 2章1节
我的[1]孩子们,我将[2]这些事写给你们,是要叫你们[3]不犯罪。若有人[4]犯罪,我们有一位[5]与[6]父同在的[7]辩护者,就是那[8]义者耶稣基督;
2章1节注1
原文意幼小的孩子,通常用于长辈对晚辈的称呼。“这称呼含有父母之爱,适用于所有的基督徒,不拘其长大的程度如何。用在12、28,三7、18,四4,五21,约十三33,加四19。”(Darby,达秘。)年老的使徒把所有的受信者,都看作他在主里亲爱的孩子。在13~27节,他把他们分为三班人:小孩子、青年人和父老们。因此,1~12节和28~29节是写给一般的受信者;13~27节是照着那三班人在神圣生命里长大的程度,分别写给他们。
约壹 2章1节
我的[1]孩子们,我将[2]这些事写给你们,是要叫你们[3]不犯罪。若有人[4]犯罪,我们有一位[5]与[6]父同在的[7]辩护者,就是那[8]义者耶稣基督;
2章1节注2
指一5~10所说,神的儿女,就是有神圣生命,并有分于这生命交通(一1~4)的重生信徒,犯罪的事。
约壹 2章2节
我的[1]孩子们,我将[2]这些事写给你们,是要叫你们[3]不犯罪。若有人[4]犯罪,我们有一位[5]与[6]父同在的[7]辩护者,就是那[8]义者耶稣基督;
2章1节注3
这话和下句“若有人犯罪,”指明重生的信徒仍可能犯罪。他们虽然有神圣的生命,但他们若不凭着神圣的生命而活,并住在这生命的交通里,仍可能犯罪。
约壹 2章1节
我的[1]孩子们,我将[2]这些事写给你们,是要叫你们[3]不犯罪。若有人[4]犯罪,我们有一位[5]与[6]父同在的[7]辩护者,就是那[8]义者耶稣基督;
2章1节注4
原文为假设语气过去式动词,指一次的行为,不是习惯的行为。
约壹 2章1节
我的[1]孩子们,我将[2]这些事写给你们,是要叫你们[3]不犯罪。若有人[4]犯罪,我们有一位[5]与[6]父同在的[7]辩护者,就是那[8]义者耶稣基督;
2章1节注5
见一2注3。作我们辩护者的主耶稣,乃是活在与父的交通里。
约壹 2章1节
我的[1]孩子们,我将[2]这些事写给你们,是要叫你们[3]不犯罪。若有人[4]犯罪,我们有一位[5]与[6]父同在的[7]辩护者,就是那[8]义者耶稣基督;
2章1节注6
这神圣的名称在这里指明,我们的辩护者主耶稣为我们所处理的案件,乃是家庭中的事,是儿女与父亲之间的事。藉着重生,我们已生为神的儿女。重生以后,我们若犯罪,就是儿女得罪父亲的事。我们的辩护者,就是我们平息的祭物,处理我们犯罪的事,以恢复我们与父中断的交通,使我们住在神圣交通的享受里。
约壹 2章1节
我的[1]孩子们,我将[2]这些事写给你们,是要叫你们[3]不犯罪。若有人[4]犯罪,我们有一位[5]与[6]父同在的[7]辩护者,就是那[8]义者耶稣基督;
2章1节注7
原文指被召到另一个人身边以帮助他的一位,因此是帮助者;也指提供法律之援助的人,或为别人代求的人,因此是辩护者、律师或代求者。这辞表明抚慰与安慰,因此是抚慰者、安慰者。本辞在约翰福音译为保惠师,(约十四16,26,十五26,十六7,)用以指实际的灵在我们里面作安慰者,照料我们的案件或事务。(见约十四16注1。)在这里指主耶稣与父同在,作我们的辩护者,在我们犯罪时,基于他所成就的平息,照料我们的案件,为我们代求(罗八34)并辩护。
约壹 2章1节
我的[1]孩子们,我将[2]这些事写给你们,是要叫你们[3]不犯罪。若有人[4]犯罪,我们有一位[5]与[6]父同在的[7]辩护者,就是那[8]义者耶稣基督;
2章1节注8
我们的主耶稣是全人类中惟一的义者。他在十字架上的义行,(罗五18,)为我们和所有的罪人满足了公义之神公义的要求。惟有他够资格作我们的辩护者,在我们犯罪的光景中照顾我们,并且把我们恢复到义的光景中,以平息我们与我们公义的父之间的关系。
约壹 2章2节
他为我们的[1]罪,作了[2]平息的祭物,不是单为我们的罪,也是为[3]所有的世人。
2章2节注1
原文,复数。
约壹 2章2节
他为我们的[1]罪,作了[2]平息的祭物,不是单为我们的罪,也是为[3]所有的世人。
2章2节注2
见罗三25注2。主耶稣基督为我们的罪,将自己当作祭物献给神,(来九28,)不仅为着救赎我们,更为着满足神的要求,平息我们与神之间的关系。因此,他是我们在神面前平息的祭物。
约壹 2章2节
他为我们的[1]罪,作了[2]平息的祭物,不是单为我们的罪,也是为[3]所有的世人。
2章2节注3
主耶稣不仅为我们的罪,也为所有的世人,作了平息的祭物。然而,这平息是以人相信主,接受他为条件的。不信的人经历不到这平息的功效,不是因为这平息有什么短缺,乃是由于他们的不信。
约壹 2章3节
[1]我们若遵守他的[2]诫命,在此就[3]知道我们[4]是认识他。
2章3节注1
1~2节乃是一5~10,论到我们认那些打断我们与神交通的罪,并神赦免我们,那段话的结语。那是我们享受神圣生命交通的第一条件,第一要求。3~11节说到我们与神交通的第二条件,第二要求,就是遵守主的话,并且爱弟兄。
约壹 2章3节
[1]我们若遵守他的[2]诫命,在此就[3]知道我们[4]是认识他。
2章3节注2
见约十三34注1。全书同。
约壹 2章3节
[1]我们若遵守他的[2]诫命,在此就[3]知道我们[4]是认识他。
2章3节注3
或,了解。不是在道理上,乃是在经历上,藉着遵守他的诫命而了解,知道。
约壹 2章3节
[1]我们若遵守他的[2]诫命,在此就[3]知道我们[4]是认识他。
2章3节注4
直译,已经得以认识他。指我们已经开始认识他,并到目前还继续认识他。这是指我们在日常生活中,在经历上对神的认识。这与我们和他亲密的交通有关。
约壹 2章4节
那说我认识他,却不遵守他诫命的,便是[1]说谎的,[2]真理也不在这人里面了;
2章4节注1
见一6注4。
约壹 2章4节
那说我认识他,却不遵守他诫命的,便是[1]说谎的,[2]真理也不在这人里面了;
2章4节注2
表明神圣的话里所传输、启示出来之神的实际。(见一6注6。)这启示我们认识主之后,该遵守他的诫命。我们若说我们认识主,却不遵守他的诫命,真理(实际)就不在我们里面,我们也就成了说谎的。
约壹 2章5节
然而凡遵守他[1]话的,神的[2]爱在这人里面实在是得了[3]成全。在此我们就知道我们是[4]在他里面。
2章5节注1
这里的“话”与3~4节的“诫命”同义,包含所有的诫命。诫命着重训谕,话隐含灵与生命作我们的供应。(约六63。)
约壹 2章5节
然而凡遵守他[1]话的,神的[2]爱在这人里面实在是得了[3]成全。在此我们就知道我们是[4]在他里面。
2章5节注2
原文是指那比人的情爱更卓越、更高尚的爱。(见彼后一7注1与注2。)本书信只用这辞及其动词说到爱。这里神的爱是指我们对神的爱,是由他在我们里面的爱所产生的。神的爱、主的话和神自己,都彼此相关。我们若遵守主的话,神的爱在我们里面就得了成全。这全然是神圣生命的事,这生命就是神自己。神的爱乃是他内里的素质,主的话以这神圣的素质供应我们,凭这素质我们爱弟兄。因此,我们遵守神的话,神圣的爱就藉着我们所凭以生活的神圣生命得了成全。
约壹 2章5节
然而凡遵守他[1]话的,神的[2]爱在这人里面实在是得了[3]成全。在此我们就知道我们是[4]在他里面。
2章5节注3
见四12注4。
约壹 2章5节
然而凡遵守他[1]话的,神的[2]爱在这人里面实在是得了[3]成全。在此我们就知道我们是[4]在他里面。
2章5节注4
即在主耶稣基督里面。(1。)这是有力的说法,强调我们与主是一。我们既与那是神的主是一,神爱的素质就成为我们的。这是由主生命的话供应给我们的,叫我们凭爱行事,得享神圣生命的交通,并住在神圣的光中。(10。)
约壹 2章6节
那说自己[1]住在他里面的,就该照[2]他所行的去行。
2章6节注1
在基督里乃是基督徒生活的开始,是神一次永远的作为。(林前一30。)住在他里面乃是基督徒生活的延续,是我们在日常行事为人上的责任;这种行事为人乃是基督在地上行事为人的复本。见27注8。
约壹 2章6节
那说自己[1]住在他里面的,就该照[2]他所行的去行。
2章6节注2
直译,那一位。指耶稣基督。
约壹 2章7节
亲爱的,我写给你们的,不是一条新诫命,乃是一条你们[1]从起初就有的[2]旧诫命,这旧诫命就是你们所听见的话。
2章7节注1
这辞是用在相对的意义上。见一1注2二段。
约壹 2章7节
亲爱的,我写给你们的,不是一条新诫命,乃是一条你们[1]从起初就有的[2]旧诫命,这旧诫命就是你们所听见的话。
2章7节注2
指主在约十三34所赐的诫命,就是信徒所听见,从起初就有的话。
约壹 2章8节
再者,我写给你们的是一条[1]新诫命,[2]这在主并在你们都是真的;因为[3]黑暗渐渐过去,真光已经照耀。
2章8节注1
弟兄相爱是旧诫命,也是新诫命:是旧诫命,乃因信徒从基督徒生活的开始就有了;是新诫命,乃因在基督徒的行事为人上,这诫命一再露出新的曙光,一再以新的亮光及新鲜的能力照耀。
约壹 2章8节
再者,我写给你们的是一条[1]新诫命,[2]这在主并在你们都是真的;因为[3]黑暗渐渐过去,真光已经照耀。
2章8节注2
“这”原文为中性,不是指阴性的“诫命,”乃该指弟兄相爱这旧诫命在信徒的基督徒行事为人上是新的,这个事实。这在主是真的,因他不仅将这诫命赐给他的信徒,也在他们日常的行事为人上不断更新这诫命。这在信徒也是真的,因他们不仅一次永远的领受了这诫命,也一再的蒙其光照、得其复苏。
约壹 2章8节
再者,我写给你们的是一条[1]新诫命,[2]这在主并在你们都是真的;因为[3]黑暗渐渐过去,真光已经照耀。
2章8节注3
黑暗渐渐过去,就是黑暗在真光的照耀里渐渐消逝。真光乃是主诫命的光。因着这光的照耀,弟兄相爱的诫命就在黑暗中露出曙光,使这条旧诫命在整个基督徒的生活中一直是新鲜的。
约壹 2章9节
那说自己在[1]光中,却恨他弟兄的,到如今还是在黑暗里。
2章9节注1
光是神素质的彰显,也是真理的源头。(见一5注2。)神圣的爱与这神圣的光有关;相对的是属撒但的恨,与属撒但的黑暗有关。恨主里的弟兄乃是在黑暗里的表记;(11;)照样,爱弟兄乃是住在光中的表记。(10。)爱叫我们住在光中,光叫我们爱弟兄。
约壹 2章10节
那爱他弟兄的,就[1]住在[2]光中,在他并没有绊跌的缘由;
2章10节注1
住在光中有赖于住在主里面,(6,)由此产生对弟兄的爱。
约壹 2章10节
那爱他弟兄的,就[1]住在[2]光中,在他并没有绊跌的缘由;
2章10节注2
见9注1。
约壹 2章11节
但那[1]恨他弟兄的,是在黑暗里,且在黑暗里行,也不知道往那里[2]去,因为黑暗[3]弄瞎了他的眼睛。
2章11节注1
见9注1。
约壹 2章11节
但那[1]恨他弟兄的,是在黑暗里,且在黑暗里行,也不知道往那里[2]去,因为黑暗[3]弄瞎了他的眼睛。
2章11节注2
去,原文意,离去。
约壹 2章11节
但那[1]恨他弟兄的,是在黑暗里,且在黑暗里行,也不知道往那里[2]去,因为黑暗[3]弄瞎了他的眼睛。
2章11节注3
在约十二35、40,黑暗乃是眼瞎的结果,这里正好相反。
旧约圣经:结四五9~四六24
结 45章13节
你们当献的举祭乃是这样:一贺梅珥[1]小麦要献一伊法的六分之一,一贺梅珥大麦要献一伊法的六分之一;
45章13节注1
举祭预表升天的基督。以西结题到举祭的四种项目:小麦、大麦、油和羊羔。(13~15。)小麦表征基督成为肉体为我们而死;(约十二24;)大麦是初熟的谷类,(撒下二一9,)表征基督是复活的初熟果子;(林前十五20,利二30;)油表征圣灵;(路四18;)羊羔表征救赎的基督。(约一29。)在我们对神的事奉中,我们必须将这样一位基督当作举祭献给神。
结 45章17节
王的本分是在节期、月朔、安息日,就是以色列家一切所定的节期,奉上[1]燔祭、素祭、奠祭。他要预备赎罪祭、素祭、燔祭和平安祭,为以色列家[2]遮罪。
45章17节注1
关于供物和一切所定节期的意义,见利一~七注与二三注。
结 45章17节
王的本分是在节期、月朔、安息日,就是以色列家一切所定的节期,奉上[1]燔祭、素祭、奠祭。他要预备赎罪祭、素祭、燔祭和平安祭,为以色列家[2]遮罪。
45章17节注2
见利十六1注1。
结 45章18节
主耶和华如此说,[1]正月初一日,你要取牛群中一只无残疾的公牛,洁净圣所。
45章18节注1
根据以西结的记载,有每年所献的祭、(18~20、)每月所献的祭、(四六6、)每周所献的祭、(四六4、)每日所献的祭,(四六13,)还有在所定的节期当献的祭,就是在逾越节、除酵节、和住棚节当献的祭。(21,25。)每年所献的祭是在一年的第一日献上的,表征我们按原则,每年都该有新的开始。(18~19。)
结 45章21节
正月十四日,你们要守[1]逾越节,守节七日,要吃无酵饼。
45章21节注1
关于逾越节及随后的除酵节,见出十二注与利二三注。
结 45章25节
七月十五日守[1]节的时候,七日他都要如此行,照逾越节的赎罪祭、燔祭、素祭和油的条例一样。
45章25节注1
即住棚节。(利二三33~44与注。)
结 46章6节
当[1]月朔之日,要献牛群中无残疾的公牛一只,羊羔六只,公绵羊一只,都要无残疾的。
46章6节注1
见西二16注3。
结 46章11节
在节期和[1]圣会的日子同献的素祭,要为一只公牛献一伊法细面,为一只公绵羊献一伊法细面,为羊羔照他的力量而献,一伊法细面加油一欣。
46章11节注1
或,所定的节期。
结 46章13节
每日,你要预备无残疾一岁的羊羔一只,献与耶和华为燔祭;要[1]每早晨预备。
46章13节注1
摩西的律法要求日常所献的燔祭,要在早晨和黄昏献上;(民二八3~4;)但在这里没有黄昏献的祭。这可能指明,祭司在千年国的事奉里是没有黄昏的;他们一直在早晨的新鲜里。
结 46章19节
那带我的,将我从门旁进入之处,领进为祭司预备的圣屋,是朝北的,见后头西边有一个[1]地方。
46章19节注1
圣屋里面的地方,乃是祭司煮供物、烤素祭的地方。(19~20。)这些地方是为着祭司的,而21~24节的院子是为着百姓的。
结 46章21节
他又带我出到外院,使我经过院子的四拐角,见每拐角各有一个[1]院子。
46章21节注1
在外院四个拐角处四个有围墙的院子,是煮百姓祭物的房子。(21~24。)这指明靠着神的恩典,预备基督给人享受的这事,正扩展到每一角落,使基督随处可得。拐角房子的尺寸是四十乘三十。(22。)四十这数字表征试炼和试验,(太四1~2,来三9,)这里乃是指明基督若没有受苦、受试验和试炼,就无法被‘烹煮,’预备给我们享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