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约圣经:罗七1~25


罗 7章1节

弟兄们,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,你们岂不知[1]律法作主管辖人,是在他活着的时候么?

7章1节注1

1~6节接着六14,解释我们如何不在律法之下。一面,因着神既没有撤回、取消,也没有废去律法,所以律法还继续存在。另一面,因着我们的旧人,就是这几节所说的头一个丈夫,已经被钉十字架,(六6,)我们就不在律法之下,与律法再没有任何关系了。我们已经成为基督的妻子,成为倚靠基督的人。
 



罗 7章2节

女人有了[1]丈夫,丈夫还活着,就受[2]律法约束,归与丈夫;丈夫若死了,就脱离了丈夫的[2]律法。

7章2节注1

这里的丈夫(头一个丈夫),不是指肉体或律法,乃是指六6所说,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的旧人。因此,1~6节与六6相符。
 



罗 7章2节

女人有了[1]丈夫,丈夫还活着,就受[2]律法约束,归与丈夫;丈夫若死了,就脱离了丈夫的[2]律法。

7章2节注2

堕落的人既然离开作神妻子的正确地位,想要自己作丈夫,(见4注1,)神就将他所无法遵守的律法颁赐给他。因此,神颁赐律法给人的本意,不是为着妻子,乃是为着丈夫,并且不是要人遵守,乃是要叫旧人被暴露。(5,三20,五20。)因此,本节说律法是丈夫的律法。
 



罗 7章3节

所以,丈夫活着,她若归与[1]别的男人,便叫淫妇;丈夫若死了,她就脱离了那律法,虽然归与[1]别的男人,也不是淫妇。

7章3节注1

指第二个丈夫。在这几节所说的第二个丈夫,乃是基督。
 



罗 7章4节

我的弟兄们,这样说来,[1]你们藉着基督的身体,向着律法也已经是死的了,叫[1]你们[2]归与别人,就是归与那从死人中复活的,使我们[3]结果子给神。

7章4节注1

我们的旧人,就是旧丈夫,既与基督同钉十字架,(六6,)我们就脱离了他的律法,并且归与新丈夫,就是那永活者基督。我们信徒有两种身分。本节的头一个你们,指在堕落罪人旧身分中的我们,离弃了原初作妻子倚靠神的地位,擅自取了作丈夫,作头,向神独立的地位。本节的第二个你们,指在重生新人新身分中的我们,恢复到我们原初作神真正妻子的正确地位,(赛五四5,林前十一3,)倚靠神,以他为我们的头。我们因为已经钉了十字架,就不再有丈夫的旧身分。现今我们已有,也是只有,正确妻子的新身分,以基督为我们的丈夫,不该再凭旧人活着,以旧人为我们的丈夫。
 



罗 7章4节

我的弟兄们,这样说来,[1]你们藉着基督的身体,向着律法也已经是死的了,叫[1]你们[2]归与别人,就是归与那从死人中复活的,使我们[3]结果子给神。

7章4节注2

这归与,指明我们在作妻子的新身分里,在人位、名义、生命和存在上,与基督在他的复活里有生机的联结。
 



罗 7章4节

我的弟兄们,这样说来,[1]你们藉着基督的身体,向着律法也已经是死的了,叫[1]你们[2]归与别人,就是归与那从死人中复活的,使我们[3]结果子给神。

7章4节注3

身为重生的新人和基督的妻子,我们一切的所是和所作,现今都与神有关,并且他是我们所结的果子,我们生命的满溢。这与结果子给死(5)不同,那是从前我们作旧人,作旧丈夫所结的。
 



罗 7章5节

因为我们在肉体中的时候,那藉着律法活动的[1]罪欲,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,以致结果子给死。

7章5节注1

罪和欲,原文都是复数。
 



罗 7章6节

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,现今就[1]脱离了律法,叫我们在[2]灵的[3]新样里[4]服事,不在字句的旧样里。

7章6节注1

旧人既已钉十字架,现今重生的新人就脱离了旧人的律法。(2~3,加二19。)律法是赐给旧丈夫,旧人,(不是赐给妻子,)而旧丈夫,旧人,已经死在十字架上,所以新人(妻子)就脱离了他的律法。
 



罗 7章6节

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,现今就[1]脱离了律法,叫我们在[2]灵的[3]新样里[4]服事,不在字句的旧样里。

7章6节注2

指我们重生之人的灵,有主,就是那灵,住在其中。(提后四22。)凡与我们重生之灵有关的,一切都是新的。凡出于这灵的,也都是新的。这灵是新样的源头,因为主、神的生命与圣灵,都在这里。(见一9注1。)
 



罗 7章6节

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,现今就[1]脱离了律法,叫我们在[2]灵的[3]新样里[4]服事,不在字句的旧样里。

7章6节注3

在六4,生命的新样来自与基督复活的联合,是为着我们日常的生活行动。在这里,灵的新样来自脱离律法,归与复活的基督,是为着我们服事神。因此,灵的新样与生命的新样,都是旧人钉十字架的结果。
 



罗 7章6节

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,现今就[1]脱离了律法,叫我们在[2]灵的[3]新样里[4]服事,不在字句的旧样里。

7章6节注4

直译,作奴仆服事。
 



罗 7章7节

这样,我们可说什么?律法是罪么?绝对不是!只是非藉[1]律法,[2]我就不知何为罪;非律法说,“[3]不可起贪心,”我就不知何为贪心。

7章7节注1

律法描述并说明神。(利十九2。)因此,律法向堕落的人就有许多的要求和规定,为要鉴定罪为罪,且叫人知罪。(三20,四15,五20。)如此,人就被律法暴露并征服了。(三19。)
 



罗 7章7节

这样,我们可说什么?律法是罪么?绝对不是!只是非藉[1]律法,[2]我就不知何为罪;非律法说,“[3]不可起贪心,”我就不知何为贪心。

7章7节注2

在7~25节,保罗用他信主以前的经历,描述人在律法之下,想要为善讨神喜悦,是何等的苦恼。在这段里,既没有说到人的灵,也没有题到神的灵,只题到人魂的意志与心思,(19,23,)想要凭天然生命的善,讨神的喜悦。(18~19,21。)这虽是未得救之人的光景,但几乎所有的基督徒,在得救以后都有这种经历。
 



罗 7章7节

这样,我们可说什么?律法是罪么?绝对不是!只是非藉[1]律法,[2]我就不知何为罪;非律法说,“[3]不可起贪心,”我就不知何为贪心。

7章7节注3

第十条诫命“不可起贪心,”与外面的行为无关,乃与里面(主要的在心思里)的罪有关。这表明人的难处,不仅在于外面的罪行,更在于住在里面的罪。
 



罗 7章8节

然而[1]罪藉着诫命得着机会,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面发动,因为没有律法,罪是死的。

7章8节注1

在本章,特别在本节和11、17、20节,指明在我们里面的罪是一个人位,是撒但的化身,在我们里面是活的,是有行动的。
 



罗 7章10节

那本来叫人得生命的诫命,反倒成了叫我[1]死的;

7章10节注1

指罪藉着律法,(四15,五13,20,)在人良心里,并在神面前,所带给人的咒诅与定罪,置人于死。
 



罗 7章11节

因为罪[1]藉着诫命得着机会,诱骗了我,并且藉着诫命杀了我。

7章11节注1

律法是罪用以诱骗并杀死人的工具。罪的权势就是律法。(林前十五56。)这应当警告我们,不可转向律法,想去遵守。这样作,就给罪机会诱骗并杀死我们。
 



罗 7章13节

这样,那善的是[1]叫我死么?绝对不是!然而[2]罪为要显出真是[2]罪,就藉着那善的[3]叫我死,使[2]罪藉着诫命成为极其罪恶的。

7章13节注1

直译,对我成了死么?
 



罗 7章13节

这样,那善的是[1]叫我死么?绝对不是!然而[2]罪为要显出真是[2]罪,就藉着那善的[3]叫我死,使[2]罪藉着诫命成为极其罪恶的。

7章13节注2

原文,单数。
 



罗 7章13节

这样,那善的是[1]叫我死么?绝对不是!然而[2]罪为要显出真是[2]罪,就藉着那善的[3]叫我死,使[2]罪藉着诫命成为极其罪恶的。

7章13节注3

直译,将死作成到我身上。
 



罗 7章14节

我们原[1]晓得律法是[2]属灵的,但我是[3]属肉的,是已经卖给[4]罪了。

7章14节注1

指里面主观的知觉。见六6注1。
 



罗 7章14节

我们原[1]晓得律法是[2]属灵的,但我是[3]属肉的,是已经卖给[4]罪了。

7章14节注2

意即在素质、性质和本质上,与那是灵的神(约四24)一样。
 



罗 7章14节

我们原[1]晓得律法是[2]属灵的,但我是[3]属肉的,是已经卖给[4]罪了。

7章14节注3

保罗看见,他与律法所描述的一切,正好相反。律法是属灵、圣别、公正并良善的,他却是属肉、凡俗而污秽、不公正并邪恶的。见林前三1注2。
 



罗 7章14节

我们原[1]晓得律法是[2]属灵的,但我是[3]属肉的,是已经卖给[4]罪了。

7章14节注4

原文,单数。
 



罗 7章15节

因为我所行出来的,我[1]不认可;我所愿意的,我并不[2]作;我所恨恶的,我倒去作。

7章15节注1

直译,不认识。指不认可,不称许。保罗不许可,不称许,不认可他错误的行为,因为这是他的肉体违背他的心思和意志,去服事罪的律。
 



罗 7章15节

因为我所行出来的,我[1]不认可;我所愿意的,我并不[2]作;我所恨恶的,我倒去作。

7章15节注2

作,直译,实行。
 



罗 7章17节

其实,不是我行出来的,乃是[1]住在我里面的罪行出来的。

7章17节注1

直译,安家。罪不仅暂留或暂住在我们里面,乃是安家在我们里面。
 



罗 7章18节

我[1]知道住在我里面,就是我[2]肉体之中,并[3]没有善,因为[4]立志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。

7章18节注1

指里面主观的知觉。见六6注1。
 



罗 7章18节

我[1]知道住在我里面,就是我[2]肉体之中,并[3]没有善,因为[4]立志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。

7章18节注2

这里的肉体乃指堕落和败坏之人的身体,及其一切私欲。这肉体不是神创造的,乃是神的造物与罪(那恶者撒但的生命)的混杂。神所创造之人的身体原是纯净的器皿,但在人堕落时,撒但将他自己注射到人的身体里,这器皿就受败坏,变质成了肉体。现今撒但作人位化的罪,是在我们的肉体里,安家在其中,作不法的主人管辖我们,压制我们,强迫我们作我们所不愿意的。就是这内住的罪,这不改变的邪恶性情,将众人构成罪人。(五19。)
 



罗 7章18节

我[1]知道住在我里面,就是我[2]肉体之中,并[3]没有善,因为[4]立志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。

7章18节注3

保罗在这里谨慎的说,我们肉体(不是全人)之中,并没有善。但在我们人别的部分里,的确存在着善。意志渴望照着心思中善的律(22~23)讨神喜悦,(18~21,)但要藉着身体行这善是不可能的,因为身体已经成了有罪住在其中的肉体。
 



罗 7章18节

我[1]知道住在我里面,就是我[2]肉体之中,并[3]没有善,因为[4]立志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。

7章18节注4

这是转向律法。我们心思中善的律,(22~23,)符合神的律,响应其要求,想要遵守。
 



罗 7章19节

因为我所愿意的善,我反不作;我所不愿意的恶,我倒去[1]作。

7章19节注1

作,直译,实行。
 



罗 7章21节

于是我发现[1]那律与我这愿意为善的人同在,就是[2]那恶与我同在。

7章21节注1

根据20节所说的事实,保罗发现那犯罪的律,就是那住在我们里面的罪,也就是那与我们同在的恶。到23节保罗看出,这律就是那在我们肢体中罪的律。
 



罗 7章21节

于是我发现[1]那律与我这愿意为善的人同在,就是[2]那恶与我同在。

7章21节注2

原文意,那在特性上是邪恶的。这必是撒但自己的邪恶生命、性情与特性。他乃是我们里面内住的罪。这罪在我们里面潜伏时,仅仅是罪,被我们为善的意愿唤起时,就变成恶。
 



罗 7章22节

因为按着里面的人,我是喜欢[1]神的律,

7章22节注1

指神的成文律法。
 



罗 7章23节

但我看出我肢体中另有个[1]律,和我心思的律[2]交战,[3]藉着那在我肢体中罪的律,把我[4]掳去。

7章23节注1

在信徒灵、魂、体三个不同的部分里,有三个不同的律。七、八章启示,这三个律源自宇宙的三方。肢体中罪与死的律,(23,)在信徒的身体里,源自撒但,就是住在信徒肉体中的罪。心思中善的律,(23,)在信徒的魂里,源自人天然的生命,就是人自己。生命之灵的律,在信徒的灵里,源自神,就是在信徒灵里的那灵。(八2,16。)这三者连同这三个律,现今都在信徒里面,很像这三者(神、人和撒但)在伊甸园里的情形。(创三。)除了这三个律在信徒里面以外,还有神的律在人的外面。(22,25。)
 



罗 7章23节

但我看出我肢体中另有个[1]律,和我心思的律[2]交战,[3]藉着那在我肢体中罪的律,把我[4]掳去。

7章23节注2

这里的交战,乃是身体肢体中罪的律,与魂心思中善的律交战。这完全是肉体中的罪与天然的人里面的善交战,与我们的灵或神的灵无关。因此,这与加五16~25的抵抗不同,那是调着神灵的人灵抵抗肉体。
 



罗 7章23节

但我看出我肢体中另有个[1]律,和我心思的律[2]交战,[3]藉着那在我肢体中罪的律,把我[4]掳去。

7章23节注3

藉着,直译,在…里面。
 



罗 7章23节

但我看出我肢体中另有个[1]律,和我心思的律[2]交战,[3]藉着那在我肢体中罪的律,把我[4]掳去。

7章23节注4

向神独立的人,无法对付肢体中罪的律,因为这律乃是那有权势的撒但自己。
 



罗 7章24节

我是个[1]苦恼的人!谁要救我脱离那属[2]这死的[3]身体?

7章24节注1

凭肉体遵守律法,结果必是死亡与苦恼。人乃是属肉的,已经卖给了罪。(14。)在人的肉体中没有善,(18,)人也不能制伏罪。(15~20。)这样的人若想守神的律法,必然失败。
 



罗 7章24节

我是个[1]苦恼的人!谁要救我脱离那属[2]这死的[3]身体?

7章24节注2

指罪藉着律法的兵器致我们于死的死,我们被击败的死,我们想要守律法讨神喜悦,却被肢体中罪的律掳去的死,也就是现今在我们肉体里运行的死。
 



罗 7章24节

我是个[1]苦恼的人!谁要救我脱离那属[2]这死的[3]身体?

7章24节注3

我们堕落的身体在六6称为罪的身体,在这里称为属这死的身体。罪的身体,在犯罪得罪神的事上,是强壮的;但属这死的身体,在行事讨神喜悦的事上,却是软弱的。罪加力量给堕落的身体去犯罪;死却叫败坏的身体完全软弱无能,不能守神的诫命。
 



罗 7章25节

感谢神,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!这样看来,[1]我自己用心思[2]服事神的律,却用肉体[2]服事[3]罪的律。

7章25节注1

“我自己用心思,”指明代表己的独立心思想要为善。虽然心思中善的律(23)使我们有为善的倾向,但终必被击败,因为肢体中罪的律,比独立的心思更强。
 



罗 7章25节

感谢神,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!这样看来,[1]我自己用心思[2]服事神的律,却用肉体[2]服事[3]罪的律。

7章25节注2

直译,作奴仆服事。
 



罗 7章25节

感谢神,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!这样看来,[1]我自己用心思[2]服事神的律,却用肉体[2]服事[3]罪的律。

7章25节注3

罪的律、罪、恶,(20,21,)三者是同义辞,指那住在人堕落身体里的撒但。
 


 

旧约圣经:诗二十一~二十五篇

 


 

诗 21章10节

你必从地上灭绝他们的[1]子孙,从世人中间灭绝他们的后裔。

21章10节注1

直译,果子。
 



诗 21章13节

耶和华阿,愿你因自己的能力[1]得高举;我们就唱诗,歌颂你的大能。

21章13节注1

在此大卫颂赞耶和华。他是王,祝福他的百姓;(二十1~9;)他也是神的受膏者,颂赞施膏的神。
 


诗 22章0节

大卫的诗,交与歌咏长;调用[1]朝鹿。

22章0节注1

也许指一种当时常用的曲调。在此朝鹿表征在复活里的基督;复活是在黎明的时候发生的。(路二四1。)鹿以蹿越、跳跃闻名。在复活里的基督乃是蹿越的一位。(歌二8~9。)



诗 22章1节

[1]我的神,我的神,你为什么[2]弃绝我?[3]为什么远离不救我,不听我唉哼的言语?

22章1节注1

二二~二四篇是启示基督的一组诗,从他的钉十字架说到他来世的君王职分。二二篇是关于基督的死,他的复活,以及在他复活里所产生的许多弟兄,以形成他的召会。二三篇是关于基督在他的复活里作牧者。二四篇是关于基督在神的国里作要来的王。

 二二篇的主题是基督经过救赎的死,并进入产生召会的复活。1~21节陈明一幅详细的图画,描绘基督受死的苦,(参赛五三,)由受苦的大卫所预表;22~31节说到复活的基督,由作君王治理的所罗门所预表。



诗 22章1节

[1]我的神,我的神,你为什么[2]弃绝我?[3]为什么远离不救我,不听我唉哼的言语?

22章1节注2

本篇起头的问话是大卫受苦时所说的,但成了预言,说到基督受救赎之死的苦。基督在地上时,父神始终与他同在,(约八29,)但在他钉十字架的某一个时候,神离开了他。(太二七45~46。)神是在经纶上,不是在素质上,离开他。就素质说,神绝不会离开他;但就经纶说,神弃绝他一段时间。然而,基督是作为神的儿子,神人,而死;因此,在他的死里有神圣永远的元素。(徒二十28,约壹一7,来九12。)见路三22注1,太二七45注1,46注2,约壹一7注3一段。
 



诗 22章1节

[1]我的神,我的神,你为什么[2]弃绝我?[3]为什么远离不救我,不听我唉哼的言语?

22章1节注3

或,我唉哼的言语远离不救我。



诗 22章6节

[1]但我是虫,不是人,是众人所羞辱,百姓所藐视的。

22章6节注1

6~8节展示基督受苦以至于死,其间遭受了人的羞辱、藐视、嗤笑、撇嘴、摇头和讥诮。(来十三13下,赛五三3,路二三11,可十五29~32,太二七39~44。)嗤笑是轻蔑的戏弄或嘲笑。撇嘴是用面部表情的微笑或大笑,以表达讥讽或轻蔑。当基督在十字架上时,嘲弄的人也讥讽的摇头。讥诮是对人的讥讽或轻蔑,以及嘲弄的模仿或戏拟。主耶稣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时,遭受了这一切。
 



诗 22章8节

[1]他把自己交托耶和华,耶和华可以救护他罢;耶和华既喜悦他,可以搭救他罢。

22章8节注1

另作,你当把自己交托耶和华。
 



诗 22章9节

[1]但你是叫我出母腹的;我在母怀里,你就使我有倚靠的心。

22章9节注1

9~11节表明,当人讥诮并嗤笑基督的时候,他信靠神的拯救(就是复活。)他定意受死,期盼从死亡中得拯救,就是从死人中复活。(路十八31~33,来五7。)
 



诗 22章12节

[1]有许多公牛围绕我;巴珊大力的公牛包围我。

22章12节注1

12~18节生动详尽的描绘基督如何经过钉十字架的苦。(参可十五16~37。)当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时,由大力的公牛所表征的许多凶恶之人包围他。(12。)他们向他张口,好像抓撕吼叫的狮子。(13。)由犬类所表征的恶人(参腓三2上)围着他,恶党环绕他。(16上。)他们扎了他的手,他的脚。(16下。)他们分了他的外衣,又为他的衣服拈阄。(18。)他们也瞪着眼,轻蔑、恼恨的看他。(17下。)在十字架上他如水被倒出来。(14上,赛五三12。)他的骨头都脱了节,(14中,)因为他无法支撑挂在十字架上的体重;这造成他极大的煎熬和痛苦。并且,他的骨头,他都能数算。(17上。)他的心如蜡,在他里面融化。(14下。)他的精力枯干,如同瓦片,(15上,)就是陶器的碎片。他的舌头贴在牙床上。(15中。)神将他安置在死地的尘土中。(15下。)
 



诗 22章14节

我如水被倒出来,我的骨头都脱了节。我的心如蜡,在[1]我里面融化。

22章14节注1

我,或,我的心肠。见出二七4注1二段。
 



诗 22章15节

我的精力枯干,如同瓦片,我的舌头贴在牙床上;[1]你将我安置在死地的尘土中。

22章15节注1

指神。一面,人将主耶稣钉十字架;另一面,神杀了他。耶稣若只是为人所杀,他就仅仅是殉道者,而不是救赎主。但神为着救赎我们而审判他,将他置于死地。(赛五30上。)世人一切的罪都归在作神羔羊的基督身上。(赛五三6下,彼前二24上,约一29。)他在十字架上代替我们死,(林后五21,彼前三18,)好救赎我们脱离我们的罪,脱离神的审判,并脱离永远的沉沦。(林前十五3,约三16~17,五24。)
 



诗 22章16节

犬类围着我;恶党环绕我;[1]他们扎了我的手,我的脚。

22章16节注1

此乃照七十士希腊文译本及其他古译本;希伯来文经文作,好像狮子,我的手我的脚。
 



诗 22章19节

[1]耶和华阿,求你不要远离我;我的帮助阿,求你快来援助我。

22章19节注1

在19~21节,基督求神救他脱离死,就是使他从死里复活。(来五7与注。)
 



诗 22章20节

求你救我的魂脱离刀剑,救[1]我宝贵的生命脱离犬类的爪;

22章20节注1

我宝贵的生命,直译,我的独一者。指人最珍视的产业,就是他的生命。
 



诗 22章22节

我要向我的[1]弟兄宣告你的名;在[2]会中我要赞美[3]你。

22章22节注1

基督经过他救赎的死之后,就进入产生召会的复活。基督乃是在他的复活里,称他的门徒为弟兄,(约二十17,太二八10,来二11,)因为在神永远的眼光里,基督复活的时候,他的门徒就都重生成为神的众子。(彼前一3。)在他的复活里,基督自己生为神的长子,(二7,徒十三33,)并成为赐生命的灵,(林前十五45下,)所有蒙神拣选并救赎的人也都重生成为神的众子,就是基督的许多弟兄。(来二10~12,罗八29。)
 



诗 22章22节

我要向我的[1]弟兄宣告你的名;在[2]会中我要赞美[3]你。

22章22节注2

这里的‘会’表征召会,指明主的弟兄们构成召会。(来二11~12。)因此,他的复活乃是产生召会的复活。
 



诗 22章22节

我要向我的[1]弟兄宣告你的名;在[2]会中我要赞美[3]你。

22章22节注3

本节中的‘你’是指父。基督在复活里向他的弟兄宣告父的名,并在召会中赞美父。(来二12与注3。)
 



诗 22章23节

你们敬畏耶和华的人,要[1]赞美他!你们雅各的后裔,都要荣耀他!你们以色列的后裔,都要畏惧他!

22章23节注1

大卫在会中向神赞美之后,接着劝神的子民要赞美耶和华,全地也要敬拜他。(23~26,29~31。)基督在召会中领头赞美神,而召会跟随他赞美神。如今以色列人应当跟随基督与召会。到目前为止,以色列人还未跟随;但基督回来时,所有的以色列人都要悔改并得救。(亚十二10,罗十一26~27。)那时他们要随同召会一起赞美神。
 



诗 22章27节

地的四极都要想念耶和华,并且归向他;[1]列国的万族,都要在你面前敬拜。

22章27节注1

召会引进基督的国,让他治理列国。(27~28。)基督复活所产生的召会,乃是国度的实际,(太十六18~19,罗十四17,)也是千年国里国度实现的前身。
 



诗 22章28节

因为国度是耶和华的,[1]他在列国中掌权。

22章28节注1

作为基督的耶和华,要在千年国里掌权治理列国。(二8~9,启十九15,二十4,6。)

 



诗 22章30节

必有[1]后裔事奉他;主的事必传述与后代。

22章30节注1

信徒是基督的后裔;他们把主的公义(称义,救恩)传给将要生的民,(30~31,)是指福音的传扬。
 


 

诗 23章1节

[1]耶和华是我的[2]牧者;我必不至缺乏。

23章1节注1

二三篇论到基督在他的复活里作牧者。按照本篇,基督牧养我们分五个阶段:(一)享受基督作青草地,并那灵作可安歇的水;(2;)(二)在义路上得复兴和变化;(3;)(三)行过死荫的幽谷时,经历复活、是灵的基督;(4;)(四)在与敌人争战上,更深、更高的享受复活的基督;(5;)(五)在耶和华殿中一生享受神圣的恩惠和慈爱。(6。)

 在二二篇,基督是救赎主和使人重生者,在二三篇他是牧者,在本篇他是王,要藉着召会,他的身体,就是他所救赎并重生、今天正在牧养的人,得回全地。基督第二次来时,要据有那已赐给他作产业(二8)的地,(启十1~2,)并要在全地建立神的国,(但二34~35,启十一15,)因而恢复神对那被他仇敌撒但所篡夺之地的权利。
 



诗 23章1节

[1]耶和华是我的[2]牧者;我必不至缺乏。

23章1节注2

基督在他的复活里是牧者,(来十三20,彼前二25,五4,)而基督复活所产生的召会是他的羊群。(徒二十28,彼前五2。)藉着成为肉体、钉十字架、以及复活成为赐生命的灵,(林前十五45,)基督作为耶和华,(约八24,)三一神,(出三14,)就有资格作我们的牧者。藉着他救赎、洗净我们,并叫我们复活、得着重生,我们就有资格作他的羊群。我们要享受基督的牧养,就必须在羊群里,就是在召会里。
 



诗 23章2节

他使我躺卧在[1]青草地上,领我在[2]可安歇的水边。

23章2节注1

青草地表征基督是他的羊得喂养的地方;(约十9与注2;)青绿色表征生命的丰富。基督藉着他的成为肉体、死与复活,就能成为我们的青草地。
 



诗 23章2节

他使我躺卧在[1]青草地上,领我在[2]可安歇的水边。

23章2节注2

可安歇的水,表征在基督的复活里得着完成的那灵。(约七37~39与39注1。)在基督牧养的起初阶段,小羊,就是基督里的婴孩,(约二一15,彼前二2,)从基督这青草地得喂养,并喝那灵,(林前十二13,)就是那复活、是灵的基督,作可安歇的水。
 



诗 23章3节

他使我的魂[1]苏醒,为自己的[2]名引导我走[3]义路。

23章3节注1

在基督牧养的第二阶段,他使我们的魂苏醒(复兴并变化—罗十二2,弗四23,)并引导我们(照着灵)走义路(以满足义的要求—罗八4。)我们要成为义的,就是照着神公义严格的要求,在神面前与人事物都是对的,就需要魂得着复兴并变化,好使我们的心思、情感和意志是正确、平衡的。
 



诗 23章3节

他使我的魂[1]苏醒,为自己的[2]名引导我走[3]义路。

23章3节注2

名指明人位。因此,‘为自己的名’指在他的人位里。基督在他的复活里乃是那是灵的基督—赐生命的灵,他在自己这人位里,在我们里面引导我们走义路。(参西三17。)
 



诗 23章3节

他使我的魂[1]苏醒,为自己的[2]名引导我走[3]义路。

23章3节注3

义和路都是复活的基督。(林前一30,约十四6上。)
 



诗 23章4节

我虽然行过死荫的[1]幽谷,也不怕遭害,因为你与我同在;你的[2]杖,你的[2]竿,都安慰我。

23章4节注1

在基督牧养的第三阶段,我们行过死荫的幽谷(即经过人生的难处和苦难,)经历那复活、是灵之基督的同在。我们行过死荫的幽谷时,不怕遭害,因为那是灵的基督与我们同在。(太二八20下,提后四22。)他的同在对我们是安慰、拯救、和扶持的能力。我们在幽谷中的时候,应当简单的留在那里并安息在主里。我们安息在主里,会使谷缩短,使荫减少,并将死除去。
 



诗 23章4节

我虽然行过死荫的[1]幽谷,也不怕遭害,因为你与我同在;你的[2]杖,你的[2]竿,都安慰我。

23章4节注2

杖是为着保护,竿是为着训练、引导和扶持。在死荫的幽谷中,主的保护、引导、和扶持都安慰我们。
 



诗 23章5节

在我敌人面前,你为我摆设[1]筵席;你用油[2]膏了我的头,使我的福[3]杯满溢。

23章5节注1

在基督牧养的第四阶段,在我们对复活之基督更深、更高的享受中,主在我们敌人面前为我们摆设筵席(基督同他的丰富作我们的享受。)我们若从事属灵的争战并击败敌人,就必在主的桌子前,丰富的享受他作我们的筵席。(参创十四17~18。)
 



诗 23章5节

在我敌人面前,你为我摆设[1]筵席;你用油[2]膏了我的头,使我的福[3]杯满溢。

23章5节注2

原文指节期筵席中所作的膏抹。在主牧养的第四阶段,他用油(欢乐的油—来一9,表征复合的灵这复合的膏油—出三十23~26与25注2,26注1)膏了我们的头。膏头就是膏全身。(一三三2,林后一21。)这是复合、赐生命的灵在基督复活里的涂抹。(约壹二20与注1。)
 



诗 23章5节

在我敌人面前,你为我摆设[1]筵席;你用油[2]膏了我的头,使我的福[3]杯满溢。

23章5节注3

在基督牧养的第四阶段,我们的杯(福杯—林前十16上,太二六27与注)满溢。本节含示三一神—子是筵席,(林前十一23~26,)那灵是膏油,(路四18,)父是祝福的源头。(弗一3。)
 



诗 23章6节

我一生一世必有[1]恩惠慈爱随着我,我且要住在耶和华的[1]殿中,[2]直到永远。

23章6节注1

恩惠,直译,美善。基督牧养的第五阶段,乃是在耶和华的殿中一生享受神圣的恩惠和慈爱。在是灵的基督生机的牧养下,我们‘一生一世’(指今世)必有恩惠慈爱随着我们。‘恩惠’指基督的恩,‘慈爱’指父的爱,‘随着’含示那灵的交通。(林后十三14。)至终,这样对经过过程并终极完成之三一神的享受,将我们引到神的殿(基督、召会与新耶路撒冷—约一14,二21,提前三15~16,启二一2~3,22)中对神的享受;我们要住在神的殿中,‘直到永远’(指今世、来世和永世。)
 



诗 23章6节

我一生一世必有[1]恩惠慈爱随着我,我且要住在耶和华的[1]殿中,[2]直到永远。

23章6节注2

直译,日子长久。

 


 

诗 24章1节

[1]地和其中所充满的,世界和住在其间的,都属耶和华。

24章1节注1
 



诗 24章3节

[1]谁能登耶和华的[2]山,谁能站在他的圣所?

24章3节注1

1~2节论到神的国,乃是照着神圣的观念。在3~6节,大卫回到守律法的天然观念;这观念与神的国无关。这再次显明诗篇里两种观念—属人的观念与神圣的观念—混杂在一起。见一1注1二、三段,十五2注1。
 



诗 24章3节

[1]谁能登耶和华的[2]山,谁能站在他的圣所?

24章3节注2

在此,山含示城,(见四八1注2,)城表征神的国。(参三十7与注。)虽然主对地有权利,所有权,(1,)但今天这地为他的仇敌所篡夺。然而,在这被篡夺的地上有耶和华的山,就是锡安山;(二6;)这山完全向主敞开,绝对被他据有。(1,3,7~10。)锡安所预表的得胜者,(见四八2注1,)乃是桥头堡,主要藉以回来据有全地。(但二34~35。)
 



诗 24章7节

[1]众[2]城门哪,你们要抬起头来;[3]永久的[2]门户阿,你们要被举起;荣耀的[4]王将要进来。

24章7节注1

7~10节延续1~2节的神圣观念,揭示得胜的基督在神永远的国里作要来的王。
 




诗 24章7节

[1]众[2]城门哪,你们要抬起头来;[3]永久的[2]门户阿,你们要被举起;荣耀的[4]王将要进来。

24章7节注2

众城门是列国的城门,门户是百姓的家门。
 




诗 24章7节

[1]众[2]城门哪,你们要抬起头来;[3]永久的[2]门户阿,你们要被举起;荣耀的[4]王将要进来。

24章7节注3

永久指明恒切的等候并期待。(罗八25,林前一7,腓三20。)基督是万国所羡慕的。(该二7。)一般说来,万国都在期待基督来临,但基督不会照着我们人的观念很快就来;(彼后三8~9;)因此,我们需要抬起头来,恒切的等候并期待他的来临。

 



诗 24章7节

[1]众[2]城门哪,你们要抬起头来;[3]永久的[2]门户阿,你们要被举起;荣耀的[4]王将要进来。

24章7节注4

荣耀的王是万军之耶和华,就是终极完成的三一神具体化身在得胜且要来的基督里。(7~10,路二一27,太二五31。)耶和华就是耶稣,(太一21与注,)耶稣就是成为肉体、钉十字架、并复活的三一神,他是刚强争战且得胜的一位;(启五5;)他要在复活里同他的得胜者回来据有全地作他的国。(但二34~35,七13~14,珥三11,启十一15,十九13~14。)
 


 

诗 25章1节

[1]耶和华阿,我的魂仰望你。

25章1节注1

本篇是按字母次序写成的诗,或称离合诗。见九1注1。二五~四一篇给我们看见,诗人在神的家中享受神时,情绪纷杂的发表。二、八、十六和二二~二四篇所描绘对基督的享受,把诗人引到享受的另一情形—在神的家中享受神。虽然神是宇宙的神,无所不在,但他定居在他的家中,使人能接触他并享受他。(二三6,二七4。)在旧约时代,神的家,他的住所,是在诸天之上,(王上八30下,39上,43上,)也在锡安山上的殿里。(七六2下,一三五21,赛八18。)神在旧约里物质的殿预表他在新约里属灵的殿。(彼前二5。)在新约里,首先,神的家是基督作神的帐幕和神的殿;(约一14,二21,西二9;)其次,神的家是召会,基督的扩大,作神扩大的殿;(林前三16,弗二21~22,提前三15,来三6;)在终极完成时,神的家将是新耶路撒冷,其成分包括神的赎民作帐幕,(启二一2~3,)给神居住在他的赎民里并享受他的赎民,也包括救赎的神自己作殿,(启二一22,)给他的赎民住在他里面并享受他;这个组合乃是神和人相互的居所,作相互的享受。我们在神的家中享受神,在今世乃是在基督里并在召会里,至终在来世和永世乃是在新耶路撒冷里。

 



诗 25章7节

求你不要记念我幼年的[1]罪行,和我的过犯;耶和华阿,求你因你的良善,按你的慈爱记念我。

25章7节注1

在本节和11、18节,大卫求神不要记念,而要赦免他的罪行、过犯、和重大的罪孽。我们认罪和神赦免我们的罪,乃是进入新约时代的门槛。(太三1~2,可一4~5,徒十43,来八12,约壹一9。)

 



诗 25章10节

对遵守他的约和他[1]法度的人,耶和华所行的都是慈爱和真实。

25章10节注1

直译,见证。指律法,包括十诫、律例和典章。见出二十1注1与路一6注4。
 




诗 25章13节

他的魂必居住在[1]福乐中;他的后裔必承受地土。

25章13节注1

或,顺利。见一3注1。
 



诗 25章14节

耶和华亲密的[1]指教敬畏他的人;他必使他们得知他的约。

25章14节注1

在此大卫将约(律法)与神亲密的指教相题并论,指明他情绪纷杂的发表。这样纷杂的发表也可见于15~18上与21节。
 



诗 25章17节

[1]求你解除我心里的愁苦,救我脱离我的祸患。

25章17节注1

另作,我心里的愁苦加多;求你救我脱离我的祸患。




诗 25章21节

愿[1]纯全[1]正直保守我,因为我等候你。

25章21节注1

见十八20注1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