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约圣经:罗五12~21
罗 5章12节
这就如[1]罪是藉着[2]一人入了[3]世界,[4]死又是藉着罪来的,于是[4]死就遍及众人,因为众人都犯了罪。
5章12节注1
原文,单数。到11节为止,本书已经对付过复数的罪;从12节起,开始对付单数的罪。五至八章,似乎把“罪”人位化了。罪不仅是行为,乃是像一个人,能进入,(12,)作王,(21,)在人身上作主,(六14,)诱骗并杀死人,(七11,)住在人里面,叫人作自己所不愿意的。(七17,20。)罪是活的,(七9,)而且非常活跃,所以罪必是那恶者撒但的邪恶性情。撒但藉着亚当的堕落,已经将他自己注射到人里面,如今成了罪的性情,居住、行动、并作工在堕落的人里面。这单数、内住、人位化的罪性,是一切复数、外面罪行的根源。
罗 5章12节
这就如[1]罪是藉着[2]一人入了[3]世界,[4]死又是藉着罪来的,于是[4]死就遍及众人,因为众人都犯了罪。
5章12节注2
即亚当,头一个人,全人类的祖先,藉着罪带进死。与亚当相对的是基督,第二个人,(林前十五47,)藉着义带进生命。(17~18。)
罗 5章12节
这就如[1]罪是藉着[2]一人入了[3]世界,[4]死又是藉着罪来的,于是[4]死就遍及众人,因为众人都犯了罪。
5章12节注3
或,世人。指人类。(参约一29,三16。)
罗 5章12节
这就如[1]罪是藉着[2]一人入了[3]世界,[4]死又是藉着罪来的,于是[4]死就遍及众人,因为众人都犯了罪。
5章12节注4
死是人堕落的终极结果。首先,人的灵死了,至终,人的身体也死了。死与罪不能分开,那里有其一,也必有其二。不仅如此,死不只是人将来在肉身上的痛苦,也是人现今每天所受的纠缠。
罗 5章13节
没有律法之先,罪已经在世上;但没有律法,罪也不[1]算在账上。
5章13节注1
罪在律法颁赐以前已经存在,但在那时,罪还没有向人暴露,没有被神算在账上。
罗 5章14节
然而从[1]亚当到摩西,[2]死就作了王,连那些不照亚当[3]过犯样式犯罪的,也在它的权下;[4]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者的预像。
5章14节注1
从亚当到摩西,是法前(没有律法的)时代;从摩西到基督,(约一17,)是律法时代;从基督第一次来,到万物复兴,(徒三20~21,)是恩典时代;从基督再来,到千年国结束,(启十一15,二十4,6,)是国度时代。这些时代都是神用来在旧造中,完成他新造的。
罗 5章14节
然而从[1]亚当到摩西,[2]死就作了王,连那些不照亚当[3]过犯样式犯罪的,也在它的权下;[4]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者的预像。
5章14节注2
五~八章多次题到死,(12,14,17,21,六9,16,21,23,七5,10,13,24,八2,6,38,)也屡次题到生命。(10,17~18,21,六4,22~23,七10,八2,6,10~11,38。)这两个钥辞,从五~八章形成两条对比线─生命线与死亡线。这显示人在三角关系的中心,介于神与撒但,生命与死之间。因此,五~八章可以称为圣经的核仁,具体而细微的包含圣经的整个主题。
罗 5章14节
然而从[1]亚当到摩西,[2]死就作了王,连那些不照亚当[3]过犯样式犯罪的,也在它的权下;[4]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者的预像。
5章14节注3
在本章,过犯与悖逆都是指亚当的堕落,就是离弃生命而拣选死。亚当弃绝那表明神作生命的生命树,追求那表征撒但是死之源头的知识树。(创二8~9,17,三1~7。)
罗 5章14节
然而从[1]亚当到摩西,[2]死就作了王,连那些不照亚当[3]过犯样式犯罪的,也在它的权下;[4]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者的预像。
5章14节注4
亚当是旧团体人(人类)的元首,凡他所行的,以及一切发生在他身上的,全人类都有分。在这一面,他是基督的预像。基督是新团体人(召会─弗二15~16)的元首,凡他所行的,以及一切发生在他身上的,他身体(召会─弗一22~23)的众肢体,也都有分。
罗 5章15节
只是过犯不如恩赐;若因一人的过犯,多人都死了,神的恩典,与耶稣基督一[1]人恩典中白白的恩赐,就[2]更加洋溢的临到多人。
5章15节注1
我们的救赎主基督,完全是神,也完全是人。(见九5。)恩典及其恩赐,乃是洋溢在基督的人性里。
罗 5章15节
只是过犯不如恩赐;若因一人的过犯,多人都死了,神的恩典,与耶稣基督一[1]人恩典中白白的恩赐,就[2]更加洋溢的临到多人。
5章15节注2
恩典不只洋溢、(17、)增多(更洋溢)、(20、)并且作王。(21。)只有活的人位才能作王。
罗 5章16节
并且一人犯罪的结果,也不如白白的[1]恩赐;因为审判是由于一次过犯[2]而定罪,恩赐乃是由于许多过犯[2]而称义。
5章16节注1
指我们所受之义的恩赐,(17,)指明神所赐给我们的义,乃是一种恩赐。
罗 5章16节
并且一人犯罪的结果,也不如白白的[1]恩赐;因为审判是由于一次过犯[2]而定罪,恩赐乃是由于许多过犯[2]而称义。
5章16节注2
而,可译为,归于。
罗 5章17节
若因一人的过犯,死就藉着这一人作了王,那些受[1]洋溢之恩,并洋溢之[2]义恩赐的,就更要藉着耶稣基督一人,在[3]生命中[4]作王了。
5章17节注1
那些受洋溢之恩的,能在生命中作王,因为生命是从洋溢之恩产生的。
罗 5章17节
若因一人的过犯,死就藉着这一人作了王,那些受[1]洋溢之恩,并洋溢之[2]义恩赐的,就更要藉着耶稣基督一人,在[3]生命中[4]作王了。
5章17节注2
义的恩赐消除审判。审判来自罪,但义来自恩典。义总是随着恩典,乃是恩典的结果。主观的义(四25下)来自恩典,(17,19,)恩典来自客观的义。(1~2。)
罗 5章17节
若因一人的过犯,死就藉着这一人作了王,那些受[1]洋溢之恩,并洋溢之[2]义恩赐的,就更要藉着耶稣基督一人,在[3]生命中[4]作王了。
5章17节注3
本节和10、18、21,六4,八2、6、10的生命,都是指神永远、神圣、非受造的生命(zoe,奏厄),就是基督自己作了我们的生命。(约十一25,十四6,西三4。)这与我们的肉身生命(bios,白阿司─路八14)以及我们的魂生命(psuche,朴宿克─太十六25~26,约十二25)都不一样。神这永远的生命,乃是所赐给我们神圣恩典的主要元素,也是我们能在其中作王的。
罗 5章17节
若因一人的过犯,死就藉着这一人作了王,那些受[1]洋溢之恩,并洋溢之[2]义恩赐的,就更要藉着耶稣基督一人,在[3]生命中[4]作王了。
5章17节注4
我们所得的生命,不仅拯救我们脱离一些事物,更使我们作王管理一切,这远高过在生命里得救。我们已经在客观上接受了义,现今还需要不断的接受洋溢的恩典,使我们能在主观的生命中作王。后文六至十六章,就是向我们说明作王的意义,所阐述的一切,都不是由于我们的努力,乃是藉着我们接受洋溢的恩典。
罗 5章18节
如此说来,藉着一次的过犯,众人都[1]被定罪,照样,藉着一次的[2]义行,众人也都[3]被称义得[4]生命了。
5章18节注1
被,直译,归于。
罗 5章18节
如此说来,藉着一次的过犯,众人都[1]被定罪,照样,藉着一次的[2]义行,众人也都[3]被称义得[4]生命了。
5章18节注2
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的义行,结果乃是生命的称义。21节也说,恩典藉着义作王,乃是叫人得生命。这两处经文表明,生命的来到,乃是义的结果。(见八10。)
罗 5章18节
如此说来,藉着一次的过犯,众人都[1]被定罪,照样,藉着一次的[2]义行,众人也都[3]被称义得[4]生命了。
5章18节注3
直译,归于生命的称义。
罗 5章18节
如此说来,藉着一次的过犯,众人都[1]被定罪,照样,藉着一次的[2]义行,众人也都[3]被称义得[4]生命了。
5章18节注4
生命是神救恩的目标,因此称义乃是生命的称义。称义本身不是目的,乃是为着生命。我们藉著称义,已经达到并符合神义的标准,所以现在神能将他的生命分赐给我们。称义改变我们外面的地位,生命改变我们里面的性质。被称义得生命,表明生命乃是本章的中心,并且生命生机的联结乃是称义的结果。
罗 5章19节
藉着一人的悖逆,多人[1]构成了罪人,照样,藉着一人的[2]顺从,多人也要[1]构成义的了。
5章19节注1
我们是罪人或是义的,不是在于行为,乃是在于里面的构成。亚当的堕落,使他接受了一种非神创造的元素,就是撒但的性情,成为堕落之人构成的元素和主要的成分,使所有的人构成了罪人。今天,不是因为我们犯罪,所以是罪人,乃是因为我们是罪人,所以犯罪。不论我们是好是坏,在亚当里我们都已经构成了罪人。这是由于我们里面的元素,不是在于我们外面的行为。
相对的,基督将我们构成义的。当他这活神进到我们里面作恩典,我们就构成义的。他成为我们里面构成的元素和成分,就将我们从罪人变化为神的儿子。只有他能完成这样重构的工作。
罗 5章19节
藉着一人的悖逆,多人[1]构成了罪人,照样,藉着一人的[2]顺从,多人也要[1]构成义的了。
5章19节注2
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,是他顺从的最高表现,因此被神视为义行。(18,见腓二8。)
罗 5章20节
律法插进来,是叫过犯[1]增多,只是罪在那里[1]增多,恩典就更洋溢了,
5章20节注1
律法叫罪增多,也就是使罪显示给人认出,这样就使人的罪完全被暴露。
罗 5章21节
使[1]罪怎样在死中作王,恩典也照样藉着[2]义作王,叫人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远的生命。
5章21节注1
罪藉着死的权柄作王,又藉著作王带进死,因此犯罪的人必须死。
罗 5章21节
使[1]罪怎样在死中作王,恩典也照样藉着[2]义作王,叫人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远的生命。
5章21节注2
义是神将他自己分赐给我们作恩典的立场、根基和凭藉。这义使我们有地位,要求基督作我们的恩典。神赐恩典给人,显示他的义。(见一17。)不仅如此,这恩典的大能,还在我们里面运行,产生主观的义,使我们与神、与人、甚至与自己,都是对的;并在我们里面不只征服罪,也胜过撒但和死。因此,恩典藉着义作王,结果乃是永远的生命。
旧约圣经:诗十一~十七篇
诗 11章1节
我投奔于耶和华;你们怎么对[1]我说,[2]你当像鸟逃往山上去?
11章1节注1
直译,我的魂。
诗 11章1节
我投奔于耶和华;你们怎么对[1]我说,[2]你当像鸟逃往山上去?
11章1节注2
此乃照七十士希腊文译本及一些古译本;希伯来文经文作,当像鸟逃往你们的山上去?
诗 11章4节
耶和华在他的圣殿里;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。他的眼目察看;他的[1]目光察验世人。
11章4节注1
直译,眼皮。表征注视。
诗 11章5节
耶和华试炼义人;惟有恶人和喜爱强暴的人,他[1]心里恨恶。
11章5节注1
直译,魂。
诗 15章1节
[1]耶和华阿,谁能寄居你的[2]帐幕?谁能住在你的圣山?
15章1节注1
十五和十六篇是一对,显示遵守律法与有分于基督之间的对比。十五篇满了善恶的观念,而在十六篇里,基督这人位顶替善恶。
诗 15章1节
[1]耶和华阿,谁能寄居你的[2]帐幕?谁能住在你的圣山?
15章1节注2
指神的家,圣殿。
诗 15章2节
[1]就是行为纯全,作事公义,从心里说实话的人。
15章2节注1
按照2~5节,大卫的观念是,合乎律法的完全人能与神同住,满足他的心愿和喜悦。因此,5节说,行律法上所写善事的人,必永不动摇。(参十六8。)然而十六篇启示,惟有神人基督能满足神的心愿,并成就神的喜悦。(太三17,十七5。)他是神来成为人,过一种满了神圣属性彰显于人性美德的人性生活、受死、复活、并升到神的右边,惟有他照着律法是完全的,能寄居神的帐幕,与神同住在他的圣山上。在神的经纶里,惟有神人基督这神的长子,连同基督许多的弟兄,就是神的众子,(罗八29,)能满足神的心愿,并成就他的喜悦。
诗 16章0节
大卫的[1]金诗。
16章0节注1
原文意义不明确;有者领会作,金(诗;)另有者领会作,短诗。
诗 16章1节
[1]神阿,求你保守我,因为我[2]投奔于你。
16章1节注1
本篇短诗是说到奇妙的神人基督,(8~11,参徒二25上,)有四个阶段:他的人性生活(也含示他的成为肉体—1~8、)他的死、(9~10、)他的复活、(10~11上、)和他的升天。(11下。)见徒二25~28与注。
诗 16章1节
[1]神阿,求你保守我,因为我[2]投奔于你。
16章1节注2
基督在地上为人的时候,投奔于神,信靠神的保守。
诗 16章2节
[1]我对耶和华说,[2]你是我的主;我的好处不在你以外。
16章2节注1
我,有些古卷作,你(也许是向魂说话。)
诗 16章2节
[1]我对耶和华说,[2]你是我的主;我的好处不在你以外。
16章2节注2
基督作为人,以神为他的主;(太四7,10;)他的好处(福分、喜乐、享受)不在神以外,神是他的分。(参路十八19。)
诗 16章3节
论到地上的[1]圣民,他们是尊高的人,是我所最喜悦的。
16章3节注1
在基督的人性生活里,他爱父神;(约十四31;)他所喜悦的不是律法,乃是圣民,就是地上尊高的人,因为他们是他身体(召会)的肢体。(弗一22下~23,五30。)
诗 16章4节
以别[1]神代替耶和华的,他们的愁苦必加增;他们所浇奠的血我不献上,我嘴唇也不题别神的名号。
16章4节注1
基督在他的人性生活里与别神并他们的祭物无分无关,他嘴唇也不题别神的名号。(太四10。)
诗 16章5节
耶和华是我的[1]产业,是我杯中的分;我所得的分你为我持守。
16章5节注1
在地上为人的基督,以父神为他的产业(他的基业)和他杯中(他的享受)的分。不仅如此,基督信靠神为他持守他所得的分(他产业的分。)神为基督维持地,使他可以承受为产业。(二8,来一2下。)
诗 16章6节
[1]用绳量给我的地界,坐落在佳美之处;我的产业实在美好。
16章6节注1
基督珍赏神用绳所量给他的地界,以及神所给他美好的产业。列国连同全地(二8)对基督这承受神产业的人,(来一2下,)不仅是佳美的,也是美好的。
诗 16章7节
我必颂赞那[1]指教我的耶和华;我的心肠在夜间也警戒我。
16章7节注1
基督是耶和华谦卑的仆人,他受神的指教,并且他的心肠在夜间也警戒他。(赛五十4,路六12。)当神指教为人的基督时,基督藉着与神接触,他的心肠也警戒他。基督的心肠与神是一,这是神人正确的经历。(参腓一8。)
诗 16章8节
我[1]将耶和华常摆在我面前;因他在我右边,我便不至摇动。
16章8节注1
在基督的人性生活里,他将神(不是律法)常摆在他面前,作他的保障。耶稣从不独自一人,因为父神始终与他同在。(约八29。)
诗 16章9节
因此我的心快乐,我的[1]灵欢腾;我的肉身也[2]安然居住。
16章9节注1
直译,荣耀。七十士希腊文译本作,舌。见徒二26注1。
诗 16章9节
因此我的心快乐,我的[1]灵欢腾;我的肉身也[2]安然居住。
16章9节注2
基督在他的死里,在阴间的时候,他的肉身(物质的身体)安然居住,被埋在稳妥的坟墓里。(太二七59~60。)
诗 16章10节
因为你必不将我的[1]魂撇在阴间,也不叫你的圣者见[2]朽坏。
16章10节注1
基督死后,他的魂下到阴间(弗四9)并留在那里三天。神必不将基督的魂撇在阴间,也不叫他这神的圣者见朽坏,指明基督的魂要从阴间复起,他的肉身也要从坟墓复活。(太二八6,约二十5~9。)
诗 16章10节
因为你必不将我的[1]魂撇在阴间,也不叫你的圣者见[2]朽坏。
16章10节注2
此乃照七十士希腊文译本;(参徒二27;)希伯来文经文作,坑。基督的身体三天内从坟墓复活;(林前十五4;)因此,他的身体没有在坟墓里见朽坏。
诗 16章11节
你必将生命的[1]道路指示我;在你[2]面前有满足的喜乐;在你[2]右手中有永远的福乐。
16章11节注1
见徒二28注1。
诗 16章11节
你必将生命的[1]道路指示我;在你[2]面前有满足的喜乐;在你[2]右手中有永远的福乐。
16章11节注2
基督在神面前有分于满足的喜乐,指明他升到天上到神面前,为要享受他所达到、所得着的。(徒一9~11,二36,五31,腓二9~11。)基督也享受神右手中永远的福乐,指明在他的升天里,他在神的右边超越一切,好完成神关于召会—基督身体—的永远经纶。(弗一20下~23。)
诗 17章1节
[1]耶和华阿,求你听闻公义,垂听我的呼吁;求你侧耳听我这不出于诡诈嘴唇的祷告。
17章1节注1
十七~二一篇启示,大卫对一个在神面前的人,以及对他自己在神面前君王职分的观念。他的观念是基于遵守律法和善恶的原则。在神新约的经纶里,我们不该凭自己遵守律法,乃该凭基督活在我们里面而活基督。(加二19~20,腓一21上。)
诗 17章7节
求你奇妙的显示你的[1]慈爱;你用右手拯救投靠你的,脱离起来攻击他们的人。
17章7节注1
7~9节指明,大卫的观念从1~6节他自己的公义,进步到神的慈爱以及神将他隐藏在神翅膀的荫下。
诗 17章11节
现在他们围困了[1]我们的脚步;他们瞪着眼,要把我们推倒在地。
17章11节注1
我们,有些古卷作,我。
诗 17章13节
耶和华阿,求你起来,迎面[1]抵挡他,将他打倒。求你用你的刀救护我的性命脱离恶人;
17章13节注1
见三7注1。
诗 17章15节
至于我,我必在[1]义中见你的面;我醒了的时候,必因见你的[1]形像而心满意足。
17章15节注1
本篇末了,大卫以神的形像(即同在)为满足,这表明他的进步,但他仍留于他在神面前的义里。大卫虽犯了大罪,娶拔示巴,并谋杀她的丈夫乌利亚,(撒下十一,)却仍夸耀自己的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