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约圣经:徒二一40~二二29


徒 21章40节

千夫长准了,保罗就站在台阶上,向百姓摆手,他们都静默无声,保罗便用[1]希伯来语对他们讲话,说:

21章40节注1

即亚兰语,当时在巴勒斯坦所用的语言。
 


徒 22章1节

[1]诸位,弟兄父老,请听我现在对你们所[2]分诉的。

22章1节注1

见七2注1。


徒 22章1节

[1]诸位,弟兄父老,请听我现在对你们所[2]分诉的。

22章1节注2

保罗面对反对他的人,所采的方式与基督的不同。基督为着完成他的救赎,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,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,被人审判的时候并不开口。(赛五三7,太二六62~63,二七12,14。)但保罗是主所差遣忠信勇敢的使徒,他需要辩护,运用智慧救自己的性命,脱离逼迫他的人,使他能完成他尽职的路程。虽然他愿意,也预备好为主牺牲性命,(二十24,二一12注1,13,)但他仍然竭力要活得长久,使他尽可能完成主的职事。见25注2,二三3注1,6注3。


徒 22章2节

众人听见他用[1]希伯来语对他们讲话,就更加安静了。

22章2节注1

见二一40注1。


徒 22章4节

我也曾逼迫过这[1]道路上的人,直到死地,无论男女都捆绑起来,[2]下在监里,

22章4节注1

见九2注1。


徒 22章4节

我也曾逼迫过这[1]道路上的人,直到死地,无论男女都捆绑起来,[2]下在监里,

22章4节注2

或,交在监里。


徒 22章5节

这是大祭司和[1]众长老都可以给我作见证的。我又从他们领了给弟兄们的文书,往大马色去,要把在那里走这道路的人捆绑起来,带到耶路撒冷受刑。

22章5节注1

指(议会的)长老、长老职分,因此指议会。见太五22注7。


徒 22章7节

我就仆倒在地,听见有声音对我说,扫罗,扫罗,你为什么逼迫[1]我?

22章7节注1

见九4注1。


徒 22章8节

我回答说,[1]主阿,你是谁?他对我说,我就是你所逼迫的拿撒勒人耶稣。

22章8节注1

见九5注1。


徒 22章9节

与我同行的人看见了那光,却没有[1]听明那对我说话者的声音。

22章9节注1

意即听懂,如在可四33和林前十四2者。他们听见了声音,却不懂得,不明白,就如他们看见了那光,却看不见人。(九7。)


徒 22章10节

我说,主阿,我当作什么?主对我说,起来,进大马色去,在那里要将所派你作的一切事都[1]告诉你。

22章10节注1

见九6注1。


徒 22章11节

我因那光的荣耀,[1]不能看见,就由同行的人牵着我的手,进了大马色。

22章11节注1

见九8注1。


徒 22章12节

有一个人名叫[1]亚拿尼亚,按着律法是虔诚人,为一切住在那里的犹太人所[2]称赞。

22章12节注1

见九11注1。


徒 22章12节

有一个人名叫[1]亚拿尼亚,按着律法是虔诚人,为一切住在那里的犹太人所[2]称赞。

22章12节注2

直译,见证。


徒 22章13节

他到我这里来,站在旁边对我说,扫罗弟兄,你[1]看见罢。我当时一[1]看,就看见了他。

22章13节注1

见九12注1。


徒 22章16节

现在你为什么耽延?起来,[1]呼求着[2]他的名[3]受浸,洗去你的[4]罪。

22章16节注1

见二21注1。保罗曾捉拿许多呼求主名的信徒。呼求主名在此乃是他洗去这罪的凭藉。所有的信徒都知道,保罗认为呼求主名是他所要捉拿之人的记号。(九14,21。)现在他归向了主。为了在神面前,并在所有信徒面前,洗去他过去逼迫并捉拿呼求主名之人的罪,亚拿尼亚嘱咐他在受浸,公开承认他从前所逼迫的主时,要呼求着他从前所憎恶的这名,一反他已往所作的。


徒 22章16节

现在你为什么耽延?起来,[1]呼求着[2]他的名[3]受浸,洗去你的[4]罪。

22章16节注2

“他的”在这里很有意义,特别是指保罗所恨恶、所逼迫那一位的名字。(8。)


徒 22章16节

现在你为什么耽延?起来,[1]呼求着[2]他的名[3]受浸,洗去你的[4]罪。

22章16节注3

见八36注1与可十六16注1。


徒 22章16节

现在你为什么耽延?起来,[1]呼求着[2]他的名[3]受浸,洗去你的[4]罪。

22章16节注4

原文,复数。


徒 22章17节

后来我回到耶路撒冷,在殿里祷告的时候,[1]魂游象外,

22章17节注1

见十10注3。


徒 22章24节

[1]千夫长就吩咐人将保罗带进营楼,叫人用鞭子拷问他,要确知他们向他这样喊叫,是为什么缘故。

22章24节注1

见二一31注2。


徒 22章25节

[1]刚用皮带捆上,保罗对旁边站着的百夫长[2]说,人是罗马人,又没有定罪,你们就鞭打,这是合法的么?

22章25节注1

或,刚捆上要鞭打。


徒 22章25节

[1]刚用皮带捆上,保罗对旁边站着的百夫长[2]说,人是罗马人,又没有定罪,你们就鞭打,这是合法的么?

22章25节注2

这是保罗的智慧,利用他罗马公民的身分,救自己脱离逼迫。见1注2。


徒 22章30节

第二天,千夫长想要知道犹太人控告保罗的实情,便解开他,吩咐祭司长和全[1]议会的人都聚集,将保罗带下来,叫他站在他们面前。

22章30节注1

见5注1。
 


旧约圣经:斯 八3~十3


斯 8章11节

诏书中,王准各城的犹大人聚集保护自己的性命,歼毁杀戮灭绝各族各省要攻击犹大人的一切[1]仇敌,并他们的孩子和妇女,夺取他们的财物为掠物,

8章11节注1

直译,势力。


斯 9章25节

[1]以斯帖来到王面前,王便写诏书,吩咐使哈曼谋害犹大人的恶谋,反过来加到他自己头上,并吩咐把他和他的众子都挂在木架上。

9章25节注1

直译,她,或,它。全句或作,这事报到王面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