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约圣经:徒十二25~十三12


徒 12章25节

[1]巴拿巴和扫罗办完了供给的事,就从耶路撒冷回去,带著称呼马可的约翰同去。

12章25节注1

1~24节是一段插进的话,记载彼得受逼迫,本节是十一30的继续,十一22~30乃是叙述保罗进入使徒的职事。(见十一22注2。)二至十一章记载彼得对犹太人的使徒职事,十三至二八章记载保罗对外邦人的使徒职事,(参加二7~8,)其间从十一19~十二25,乃是记载彼得与保罗职事之间的过渡时期。
 


徒 13章1节

在安提阿当地的[1]召会中,有几位[2]申言者和[3]教师,就是[4]巴拿巴和称呼[5]尼结的西面,[6]古利奈人路求,与分封王[7]希律同养的[8]马念,并[9]扫罗。

13章1节注1

见八1注1。


徒 13章1节

在安提阿当地的[1]召会中,有几位[2]申言者和[3]教师,就是[4]巴拿巴和称呼[5]尼结的西面,[6]古利奈人路求,与分封王[7]希律同养的[8]马念,并[9]扫罗。

13章1节注2

见林前十二28注3。


徒 13章1节

在安提阿当地的[1]召会中,有几位[2]申言者和[3]教师,就是[4]巴拿巴和称呼[5]尼结的西面,[6]古利奈人路求,与分封王[7]希律同养的[8]马念,并[9]扫罗。

13章1节注3

见林前十二28注4。


徒 13章1节

在安提阿当地的[1]召会中,有几位[2]申言者和[3]教师,就是[4]巴拿巴和称呼[5]尼结的西面,[6]古利奈人路求,与分封王[7]希律同养的[8]马念,并[9]扫罗。

13章1节注4

利未人,按籍贯是居比路人。(四36。)


徒 13章1节

在安提阿当地的[1]召会中,有几位[2]申言者和[3]教师,就是[4]巴拿巴和称呼[5]尼结的西面,[6]古利奈人路求,与分封王[7]希律同养的[8]马念,并[9]扫罗。

13章1节注5

意黑;表示是个黑人,也许祖先是出自非洲。


徒 13章1节

在安提阿当地的[1]召会中,有几位[2]申言者和[3]教师,就是[4]巴拿巴和称呼[5]尼结的西面,[6]古利奈人路求,与分封王[7]希律同养的[8]马念,并[9]扫罗。

13章1节注6

古利奈人,来自北非的古利奈。如果他是罗十六21保罗的亲属路求,他就可能是犹太人。


徒 13章1节

在安提阿当地的[1]召会中,有几位[2]申言者和[3]教师,就是[4]巴拿巴和称呼[5]尼结的西面,[6]古利奈人路求,与分封王[7]希律同养的[8]马念,并[9]扫罗。

13章1节注7

这希律曾杀害施浸者约翰。(路九7~9。)这是神主宰的作为,使杀害施浸者约翰之凶手的同养者,成了召会中一个领头尽功用的肢体。


徒 13章1节

在安提阿当地的[1]召会中,有几位[2]申言者和[3]教师,就是[4]巴拿巴和称呼[5]尼结的西面,[6]古利奈人路求,与分封王[7]希律同养的[8]马念,并[9]扫罗。

13章1节注8

希律在行政上与罗马人有关。因此,与希律同养的马念必定是欧化的。


徒 13章1节

在安提阿当地的[1]召会中,有几位[2]申言者和[3]教师,就是[4]巴拿巴和称呼[5]尼结的西面,[6]古利奈人路求,与分封王[7]希律同养的[8]马念,并[9]扫罗。

13章1节注9

犹太人,生在大数,曾在迦玛列门下按着摩西的律法受教。(二二3。)这里所记载的五位申言者和教师,是由犹太人和外邦人组成的,各有不同的背景、教育和身分。这指明召会是由各种不同种族和阶层的人组成的,与他们的背景无关;这也指明神将属灵的恩赐和功用赐给基督身体的肢体,不是根据他们天然的身分。


徒 13章2节

他们[1]事奉主,禁食的时候,[2]圣灵说,要为我[3]分别巴拿巴和扫罗,去作我召他们所作的工。

13章2节注1

不是与人商量,也不是靠组织。


徒 13章2节

他们[1]事奉主,禁食的时候,[2]圣灵说,要为我[3]分别巴拿巴和扫罗,去作我召他们所作的工。

13章2节注2

圣灵乃“是灵的基督,”身体的头。


徒 13章2节

他们[1]事奉主,禁食的时候,[2]圣灵说,要为我[3]分别巴拿巴和扫罗,去作我召他们所作的工。

13章2节注3

这是主将他国度的福音开展到外邦世界,所采取的一大步骤。这是从叙利亚一个外邦的中心安提阿开始的;没有组织差会,没有募集基金,没有人的任命,也没有人的计划和方法。这是由基督身体上五个忠信寻求主的肢体发起的,他们藉着事奉和禁食,给身体的元首一个机会,使元首,就是那灵,能将他们分别出来,完成他伟大的使命,开展他的国度,好藉着他福音的传扬,在外邦世界建立他的召会。这主要的一步,与耶路撒冷召会毫无组织上的关系,也不在彼得和耶路撒冷其余十一位使徒的权柄和指挥之下。这纯粹是从一个外邦中心开始的,远离犹太教一切背景与实行的气氛和影响,甚至也远离耶路撒冷召会的实行和影响。这完全是藉着基督身体上那些忠信并寻求主的肢体,在地上与诸天之上的元首配合,凭着那灵、在那灵里并同着那灵的行动。因此,这不是人所安排的宗教运动。从安提阿开始,主在地上为着神新约经纶的行动,有了全新的起头。虽然主行动的流是在五旬节从耶路撒冷开始的,以后流到安提阿,再从安提阿继续流到外邦世界,但这流在安提阿转弯时,凭着那灵有了炼净的起头。


徒 13章3节

于是[1]禁食祷告,[2]按手在他们身上,就打发他们去了。

13章3节注1

不是讨论决定。


徒 13章3节

于是[1]禁食祷告,[2]按手在他们身上,就打发他们去了。

13章3节注2

见提前四14注5。这里的按手是指联合,表征按手的人与接受按手的人是一。藉此他们向众人宣告,当受差遣的人出去完成主伟大的使命时,他们与受差遣的人是一。


徒 13章4节上

他们既被圣[1]灵差遣,

13章4节上注1

在3节,巴拿巴和扫罗是其他三位弟兄所打发的,但这里说他们被圣灵差遣。这证明那三位弟兄在主的行动上与那灵是一,那灵承认他们的打发,就是他的差遣。


徒 13章4节下

[2]下到西流基,从那里坐船往居比路去。

13章4节下注2

保罗第一次出外尽职的旅程,开始于此,结束于十四27。


徒 13章5节

到了撒拉米,就[1]在犹太人的各[2]会堂里宣传神的话,也有约翰作他们的帮手。

13章5节注1

巴拿巴和扫罗不是去参加犹太会堂的聚集,乃是利用他们的聚集宣传神的话,正如主在地上尽职时所行的。(太四23,路四16。)见14注1。


徒 13章5节

到了撒拉米,就[1]在犹太人的各[2]会堂里宣传神的话,也有约翰作他们的帮手。

13章5节注2

见雅二2注1。


徒 13章7节

他常和[1]省长士求保罗同在,士求保罗是个通达人,他请了巴拿巴和扫罗来,切求要听神的话。

13章7节注1

当时居比路是罗马帝国一议院辖省,其地方政府的首长该是省长。


徒 13章8节

只是那行法术的以吕马(他的名字翻出来就是行法术的)抵挡使徒,想要叫省长转离这[1]信仰。

13章8节注1

是客观的信仰,指在基督里的信徒所信福音的内容。(见提前一1注1二段。)


徒 13章9节

扫罗,又名[1]保罗,被圣灵[2]充溢,定睛看他,说,

13章9节注1

名字的改变可指明生命的改变。无论如何,保罗自从在这里被圣灵充溢以后,在使徒的职事上是一路领头。


徒 13章9节

扫罗,又名[1]保罗,被圣灵[2]充溢,定睛看他,说,

13章9节注2

指在外面为着能力的充溢。见二4注2。


徒 13章10节

你这满了各样诡诈和奸恶,魔鬼的儿子,众义的仇敌,你歪曲主的[1]正路,还不止住么?

13章10节注1

见彼后二15注1。
 


旧约圣经:代下三六1~23


代下 36章11节

[1]西底家登基的时候年二十一岁,在耶路撒冷作王十一年,

36章11节注1

见王下二四18注1。


代下 36章15节

耶和华他们列祖的神因为爱惜自己的民和自己的居所,[1]时常差遣使者去警戒他们。

36章15节注1

直译,从早起来。